轿车在巷子违停 遭过路男子刮花

作者:拓荒牛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26-09-15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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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南国早报

轿车在巷子违停 遭过路男子刮花

预估损失超5000元,警方已介入调查

记者卢荻

金女士爱车上有很深的划痕。 南国早报记者 卢荻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卢荻)近日,南宁市民金女士将爱车临时停放在北际路南一巷,后来发现车身遭人刮花,预估损失超5000元。警方调取公共视频发现,一名男子骑电动自行车途经此处,手持硬物划伤车辆。

金女士告诉南国早报记者,9月5日晚,她将一辆特斯拉轿车停放在北际路南一巷的一家咖啡店附近。该巷子没有施划停车位,不少车主会临时靠边停车。车辆停放约半小时,她收到交警提示后前去挪车,当时没有留意车身状况。直至次日凌晨回到家中,金女士才发现,车辆右副驾车门及右后轮上方有两道又深又长的划痕,预估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上。

9月6日凌晨,金女士报警后,前往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新阳派出所做笔录。她说,警方调取巷内公共视频看到,9月5日晚上7时25分至7时30分,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快速经过车辆,左手持不明物体划伤车身。在视频画面中,暂时无法看清男子所持工具,初步判断他的年龄在30岁以上。“我不认识这名男子,和对方也没有矛盾,肯定是他恶意划伤车身。”金女士表示,她希望该男子赔偿,但暂时还未找到对方,车辆至今未维修。

9月9日,记者了解到,警方已受理案件,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广西善仁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晓辉认为,即便车辆违规临时停放,他人也不能故意损毁车辆,车主有权向侵权人索赔。经鉴定损失达5000元及以上的,可按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侦查;未达该标准的,行为人将承担治安处罚,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金女士可在警方组织下,与对方协商赔偿金额。若协商不成,她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结合双方过错划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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