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受贿罪获刑10年后,近日,58岁的“落马厅官”褚中志又因被发现漏罪,再次进入人们视野。
2025年10月16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大理州委原常委、大理市委原书记褚中志涉嫌重大职务犯罪漏罪,目前正接受云南省监委监察调查。而早在2015年,褚中志就已被查,同年11月获刑12年。
近年来,像褚中志一样,被查之后又发现漏罪者并不少见。比如云南省城投集团原董事长许雷在10年中3次被查; 湖北省石首市原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永平曾因受贿罪获刑5年,出狱仅10个月后,又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西安市长安区王莽街道党工委原书记任浪在刑满释放当日又因为漏罪被逮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兰亭曾以刑辩律师身份代理过多起官员职务犯罪案件。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他表示,落马官员被发现漏罪,与其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犯罪手段具有隐蔽性,以及办案时技术手段落后、部分罪名具有滞后暴露性、个别人员包庇纵容等因素有关。
“近年来,部分官员因漏罪再次被查,说明我国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许兰亭说。
“重大职务犯罪漏罪”
2015年11月,被查10个月后,褚中志迎来云南省红河州中院对其受贿一案的公开宣判。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4年期间,褚中志先后多次非法收受邹某等请托人所送人民币340余万元、美元1万元,干股人民币55万元,并为相关请托人在加快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土地交易手续、调整用地指标、违规进行土地退储等方面谋取利益。
当时,褚中志获刑12年。而10年后的2025年,褚中志因“涉嫌重大职务犯罪漏罪”再次被查。
如何理解“涉嫌重大职务犯罪漏罪”?许兰亭称,“重大职务犯罪漏罪”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首次职务犯罪判决生效后,司法机关又发现其在判决宣告前还实施了其他未被追究的重大职务犯罪行为。这并非单一罪名,通常涵盖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挪用公款罪等。“此次通报说明褚中志涉及其中单个或多个罪名。”
褚中志后续将会如何?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王学堂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按照数罪并罚原则,褚中志将继续在狱中服刑。
晋ICP备170024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