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董监高增持“爽约”案正式宣判。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对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0225.SZ,下称“金力泰”)、袁翔、罗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
经法院审理,被告袁翔、罗甸共同赔偿原告刘某某投资损失506130.96元,共同赔偿原告郑某某投资损失277406.42元。两人被判赔偿投资者合计78.35万元。该案是2019年证券法修订以来,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
4月25日当天金力泰公告该诉讼事项
案件追溯至2021年6月14日,时任金力泰董事兼总裁袁翔(现未担任金力泰任何职务)、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甸(现任金力泰董事长)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3亿元。然而,金力泰此后两度发布延期公告,将增持承诺履行期最终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直至增持计划期限届满,两人实际增持公司股份0股,增持金额0元。本次增持计划最终沦为"空头支票"。
针对上述情况,原告表示,因上述股份增持承诺购买了金力泰股票,而相关增持主体未履行承诺导致其投资损失,故要求金力泰、袁翔、罗甸共同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等共计900余万元。
据《涂料经》此前报道,截至2025年3月27日,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起诉金力泰及其他被告的投资者达到103人(其中2人已撤诉),合计索赔金额5272.97万元。预计后期投资者诉讼还将继续增加。
除了深陷司法纠纷,金力泰还因2024年年报、2025年一季报“难产”,而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风险。
公司原定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报及2025年一季报,却因"财务信息核实查证程序未完成"宣布延期。据4月23日公告披露,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仍在审计过程中。根据深交所监管规则清晰划定时间红线,若6月底前仍无法披露年报,公司将被“带星”;若8月底前继续"难产",则面临强制退市。受此消息影响,金力泰股票4月24日全天封跌停板。
值得一提的是,金力泰在2024年12月刚经历审计机构变更,原审计团队因“项目排期问题”退场。新团队接手后,又恰逢公司高管层剧烈动荡——2024年7月董事长袁翔辞职,11月新任执行总裁到岗,2025年4月董事兼副总裁汤洋又因身体原因离职。
回看金力泰近年财报,起伏如过山车,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巨亏1.13亿元,2023年扭亏为盈至1433万元,2024年度预计净利润2700万元-4000万元。若退市风险成真,融资渠道收紧、客户信任危机将直接冲击业务拓展,届时金力泰或将“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