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23日的“药物喂养”,到12月18日的“抗生素催化”,各种“速成”让人们谈“鸡”色变,再次引发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群体性担忧。无论是一级供应商还是二级供应商,顾客看得见的焦虑是餐桌上的东西,是鸡腿鸡翅和鸡肉;无论是山西粟海集团还是山东六和集团,消费者记得住的是终极就餐点,是肯德基、吉野家和麦当劳。然而,“速成鸡”生长四十多天就能成熟上桌,一个多月过去了,我们却没听到这些在广告里口口声声为顾客“精挑细选负责任”的企业一句对不起。
这期间肯德基向公众和媒体先后发布了一共6份声明,却没有提及哪怕一句道歉;麦当劳拖到前日才堪堪承认自己也是“速成”供应链对象的一分子,却也没有一句道歉。在中国,无论是麦当劳还是肯德基,都一下子变得“内向”和“寡言”,沉默,辩解,再沉默。最后不了了之。即使出了问题,汉堡却继续在卖,我们的孩子们也继续在吃。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颁布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肯德基在发现原料抗生素超标问题后,本应当确认相关鸡肉为不安全食品,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主动启动召回措施,否则就要接受处罚。面对守法还是违法的选择题,肯德基的决策依据是对比了“守法”和“违法”的成本哪个高--依法召回抗生素超标的鸡肉食品,等于承认了食品存在明显的安全问题,除了要承受巨额的经济损失,还将面临品牌贬值和销售受冲击的潜在隐患;而根据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肯德基如果违反召回制度,不过是最多缴付不到3万元的罚款。如此“低廉”的“违法成本”和如此低标准的处罚力度,百胜集团自然要“考虑国情”。
然后是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的严重缺失,又出现了“事后监管”的“老样子”。监管的重要作用在于“防未病”,然而事情发生之后,相关部门的管理决策依然没有新闻“跑得快”,农业部也尚未及时严查整个畜产品行业,更没有扩大检测范围,非法添加依旧盛行,事前监测、事后管控都不到位,并未给行业管理带来明显成效。
很多网民表示,“速成鸡”事件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得到尊重,如确实有问题应问责。有网民说,“速成鸡”就像白酒里的塑化剂、奶粉里的三聚氰胺,累积的健康风险,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市场经济的发展给了消费者愈来愈多的选择权,知情权的扩大也是成熟市场经济体的题中应有之义。网民疾呼,消费者知情权不能被漠视,透明化商业模式亟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