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带头平坟 墓碑砸死亲人为哪般?

作者:董文秀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1-23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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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周口市市委一干部称,该市“平坟复耕”已暂停推行。昨日,周口市民政局称,暂停的仅是宣传工作,平坟复耕肯定会继续下去。河南省民政厅一负责人称,民政厅从未发文要求平坟,“平坟主导者是政府”。21日,周口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胡朝阳,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周口市暂停的只是宣传工作,平坟还将继续。当日,市委市政府还开会统一思想,内容包括殡葬改革。昨日,周口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证实此消息。该人员称,胡朝阳正下乡督导殡葬管理工作。据了解,今年3月,周口市委、市政府发布的“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用3年时间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火化率100%;彻底遏制偷埋乱葬和骨灰二次装棺;不再出现新坟头,逐步取消旧坟头。

    

    周口市扶沟县的《平坟复耕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该文件于10月12日下发,其中明确规定县内干部带头,且有奖惩措施。方案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股级干部、一般人员,分别在7到15天平掉自家坟头,且做好亲属思想工作。“方案”显示,平坟后,这些干部还不能上班,要提交一份乡村两级证明,上面还要有乡村主要领导签字,干部们才能上班。并且,如果这些干部平坟不力,或是设障阻挠等,他们要被“直接采取组织措施”,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方案”规定,在扶沟县,对乡镇给予财政补助,对平坟前五名乡镇各奖30万,前三名被定位“一类乡镇”。在15名之前,均有10万、20万奖励。据“方案”,如果完不成任务,不管哪一个乡镇,境内只要存在一个坟头,就要扣减乡镇1000元钱。完不成任务的乡镇不仅不拨付经费,“直接指定为三类乡镇”。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还要进行责任追究。

  直到记者昨日采访,张方仍后悔一个月前挖碑时没有在墓碑上勒上一根绳子,要是拽住那墓碑,三儿媳和二妹夫就不会被倒下的碑砸死。今年10月,张方知道父母的坟保不住了,70岁的张方是扶沟县河套村的老党员。10月,村里大喇叭广播,县里要村民平祖坟,不能留坟头。村委会干部说,县里给三天期限平坟,10月15日到17日。平不掉,要罚100元。

  “平坟,我没啥意见。”张方说,他是老党员,不管心里怎么想,只要是上面发话,他凡事都能做表率。10月15日下午,张方的三儿子张富春带着人把坟地平了。见老党员等人都平了坟,张庄村里其他70多座坟,三天不到就平掉了。后来,村小组长张秀峰找到张方说,上面要求墓碑也得挖掉。要把墓碑底座刨开,在墓碑前挖个坑,把墓碑推到坑里,填埋平整,不能妨碍他人种地。张方对此表示反对:“你说坟可以平掉,占地大。墓碑能占多大的地方,再说,你总得给人留下个祭奠的地方。”心里反对,张方还是在村里带头挖墓碑。

  挖墓碑时,邻居张富民正巧经过,上前帮忙。张富民站在坑里,紧贴着底座刨土。中午11点左右,张方的大妹子提着暖瓶到墓前,倒了水,喊来帮忙的张富民喝水。

  悲剧突然发生了。

  张富民刚离开碑座,往后迈了两步,准备走出土坑,四平八稳的墓碑突然扑倒在地。张方说,三儿媳妇罗军丽来不及反应,被墓碑拍在坑边,只露着一个胳膊,“当场就不行了”。正在挖碑的二妹夫何洪庭也躲闪不及,一个胳膊被砸掉,铁锨把儿穿透大腿动脉,120赶到时,人已死亡。刚离开碑座的张富民,胳膊、腿被砸骨折,送到县医院抢救。闻讯,村里、乡里的领导都赶到。11月22日,张方和三儿子张富春说,死者的尸体在坟地呆了一天一宿,政府没人前来解决。他们把尸体抬到县政府。当天夜里,张富春家的12名亲友被公安带走。张富春和死者罗军丽的表妹被带到西华县看守所。张富春和当地政府签协议后,人被放出来。当天,罗军丽的尸体被火化。张方说,他和二妹夫家分别从政府拿到22万元,“说是救济款”,钱是火化后第二天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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