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8月1日施行
作者:武耀强 分类:资讯—法制 时间:2012-08-03 10:46

   国家安监总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审核、统一发证、分级管理的原则。《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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