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新婚妻子曾是陪唱小姐 索赔三万欲离婚

作者:吕倩曦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0-23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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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别来找我了,我不想回KTV陪唱了……”妻子的声音隐约飘来,李猛(化名)“嗖”的僵直了身体。婚后不久,李猛发现娇妻打电话时总是偷偷摸摸的,好奇心起,开始偷听。没想到,电话的内容竟是这般。

 

  孩子般纯洁的脸庞,温柔无比的说话声,活脱脱一个“天仙姐姐”。这样美好的妻子,以前竟是陪唱小姐。

 

  李猛搬离两人的爱巢,妻子见无法挽回,干脆提出离婚。这下,李猛又不乐意了。他觉得妻子“恶人先告状”,“要离婚,行,但得赔偿我3万块精神损失费。”李猛说,妻子隐瞒过去曾做过KTV小姐的行为,深深伤害了他。

 

  李猛是台州人,在宁波生活多年。去年5月,他在某网络交友平台上认识安徽姑娘林欣(化名)。林欣是一家美容店的老板。两人QQ、电话聊了一个多月,感觉不错,见了面。

 

  第一次见面,李猛把林欣惊为天人。林欣并不算特别美,但她长着一张娃娃脸,白白净净,让人一看就想到俩字:纯洁。林欣说起话来也柔柔的,用李猛的话说,简直是“天仙姐姐”。他一下就喜欢上了这个姑娘。


  路走到了头,再也无路可走。林欣表示,她愿意给李猛1万元,结束这段婚姻,更多的钱她也拿不出来了。22日,两人在法官主持下协议离婚,1万元买断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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