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的原罪:美国政府对中国的不信任

作者:吕倩曦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0-17 10:00
优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运营编辑部

 

  随着周一软银与Sprint在日本东京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这笔价值201亿美元的跨国收购交易未来将经受美国监管部门的审批。准确的说,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将决定这樁日本第三大移动运营商收购美国第三大运营商的交易成败。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笔交易获得批准的可能性很大。

 

  CFIUS成立于1988年,负责审查外国在美国投资是否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该机构由12位政府高级官员组成,由财政部长担任负责人,成员还包括了美国国务卿、国防部长、商务部长、司法部长、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总统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等美国最有影响力的政界人士。可以说,CFIUS就是美国政坛的意志体现。

 

  但在这个本该公正审核的机构眼中,中国企业似乎却天生背负着一种莫须有的“原罪”,被挂上“不可信”的标签。关于这个话题,显然华为最有感触。从以往交易来看,CFIUS就是华为不折不扣的苦主,多樁在美收购交易都遭到无情否决,海外发展计划屡屡受挫。华为等中国企业就像是古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一次次的努力都化为徒劳无功,又只能一次次继续冲击。

 

  这是华为在美国扩张遭受的首次挫折,CFIUS的反对理由是担心“威胁美国信息安全”。但或许华为不会想到,在随后的日子里,CFIUS会一再挥舞“威胁美国安全”这个盾牌,将华为的收购扩张路堵得死死的。面对着一堵无形的墙壁,华为再有雄心与实力,也只能徒劳无功。

 

  随着华为的不断发展壮大,美国成为了华为扩张的重要市场,尤其是在技术研发领域。但“国家安全因素”成为了华为最为无奈的障碍,无论华为怎样配合交易审核,CFIUS仍然是横在面前迈不过的大山,数笔收购交易最后都宣告失利。或许华为所在的电信领域,美国就从没打算让华为染指国内市场。

 

  这种莫名的“原罪”深层原因是美国政府对中国的不信任,也是出于对华为这样中国企业迅猛崛起的担忧。对于欧洲日本的公司实施市场经济审批原则,对中国公司则先入为主使用“国家安全”的标准。要改变这种状况不仅需要中国公司的实力,用更强的技术和经济实力占据更多的市场,更需要中国政府的支持,通过国家经济力量对美国施加压力。

 

  随着中国公司实力的不断增强,中国政府对美国博弈能力的逐渐提升,CFIUS终会承认华为等中国公司的合理市场竞争身份,这个人为的玻璃天花板被冲破只会是时间问题。中国企业目前经受的歧视与冷遇,之前日本崛起时也曾经遭遇,而这本身就是美国政府恐惧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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