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万柏林区个体户的办理流程及资料

作者:苏娇娇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0-11 11:58
业财融合服务中心 - 未找到部门

一、个体工商户办证应提交的材料 
  1、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三份; 
   2、经营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照片四张,外地人员还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一份,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4、经营副食品、饮食业等,应提交卫生许可证; 
  5、属特种行业的经营户,应提交特种地业的前置手续。 
二、个体工商户办证程序 :专管员受理初审-所长审批-办理打印手续 
三、个体工商户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表 每户 20元 
  工本费 每个 3元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费 每户每次 10元 
  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 每次 10元 
  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 每户 20元 
提示:个体合伙企业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第51号令的有关规定,太原市工商系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受理以下举报和申诉:
四、受理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举报 
  1、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 
  3、走私贩私行为;
  4、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五、受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申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条款规定,消费者在吃、穿、住、行、娱乐、医疗、卫生保健或接受服务等生活消费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条款的规定,经营者未履行义务的。 
  3、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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