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购买的商品房不能按时交房,省城消费者武先生想向开发商讨回购房款,但一直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武先生投诉到工商部门。工商人员多方努力解决,22日,开发商同意接受调解,退回武先生购房款24万余元,并赔付武先生违约金6万元。“太感谢了,替我讨回了公道。”22日,武先生带领家人,将一面写着“尽职尽责关爱百姓无微不至体察民情”的锦旗,送到了太原经济区工商局唐槐工商所,感谢唐槐工商所维护了其合法权益,挽回了损失。原来,武先生于2008年10月在太原经济区庆云街某楼盘购买商品房,购房协议约定于2009年11月30日交付房屋,由于多种原因至今该房屋仍未竣工。武先生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和寻找相关部门解决,要求开发商退回购房款,一直没有结果。万般无奈之下,武先生来到唐槐工商所投诉,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唐槐工商所受理投诉后,多方调查取证,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最终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