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技术应回归工具本位

作者:拓荒牛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26-11-02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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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新疆法治报

  □刘中扬

  近日,AI数字人乱象再度引发关注。

  演员吴越发文怒斥视频号“花姐”利用AI技术伪造其形象直播带货;名叫“小海”的“虚拟男孩”在短视频平台上批量涌现,对着镜头卖惨博同情,不少中老年人下单买货帮扶,网友则自发生成大量“邪恶小海”拆解骗局。

  两件事摆在一起,可以看出AI乱象中的维权和治理困境。无论是靠公众人物的影响力“嚎一嗓子”,还是网友自发“魔法对轰”,都治标不治本。封一两个账号,骗子依旧躲在幕后,换张脸、换个名字,随时可以“转生”。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视频都貌似“守规矩”地标注了“含AI生成内容”。然而,这一行小字,在真实的传播场景中,往往沦为一种合规装饰:我标了,注意不到就是你的错。标识规定本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却可能变味成为平台和运营者自我豁免的理由。

  对于平台来说,授权名人核验、限制疑似AI骗局视频的流量推荐、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在技术上完全可以探索。

  AI数字人可以是提高效率的工具,但当一个技术被装进以欺骗为目标的“流水线”时,治理就不能在“下一次侵权”发生后才行动。技术风险的速度和规模,要求法律同步跟进。要让运营者、平台和商家在按下“生成”键之前,就在心里先算一笔风险账,治理才能真正从“事后封号”转向“事前拦截”,让AI技术回归工具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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