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注意!11月起,给个人付这7类服务费要代扣增值税了
各位财务小伙伴,又到了“喜提新工作”的时刻。
这次真不是个税,而是自然人的增值税,也要由部分付款企业负责代扣代缴了。简单说,以后公司找个人做研发、设计、咨询等业务,财务不能只管“付完就结束”了,增值税扣缴判断也得一起做起来。
什么情况需要代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28号公告,从2026年11月1日起,境内自然人提供以下七类服务,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就是扣缴义务人,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研发服务、软件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文化服务、教育服务。
注意,这里的“价款”不只是银行转账,货币和非货币形式取得的经济利益对应价款,都要纳入判断。具体业务范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9号公告执行。
怎么判断要不要扣?记住1000元这个数
自然人与单一扣缴义务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当次(日)销售额达到按次纳税起征点时,才需要代扣。2026年按次起征点为每次(日)1000元,未达到10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1000元的按全部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计算公式很简单:
应扣缴增值税=销售额×规定征收率
举个例子更直观:某自然人为A公司提供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服务,收取制作费5000元,由于已达起征点,A公司应扣缴增值税为5000×1%=50元。通俗讲,如果合同约定不含税5000元,含税结算5050元,A公司支付时扣下50元增值税,替自然人交给税务机关就行。
这几个关键点,财务务必记牢
第一,代扣增值税时,附加税费也要同步处理。
第二,已经按规定完成扣缴的,自然人后续申请代开发票时,不需要再重复缴纳这笔增值税。
第三,自然人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要主动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
第四,企业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应当从发生应税交易的次月1日起15日内完成申报缴税。
平台从业人员要单独看
如果自然人属于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通过平台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且已由平台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增值税代办申报的,不适用这套代扣办法。
时间节点别搞混
2026年11月1日起执行新办法。202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发生的相关交易,仍由自然人按原规定自行申报纳税。
财务人该怎么办?
眼下最实际的动作有三件事:
一是梳理现有供应商名单,排查经常合作的自由职业者、个体户中,哪些涉及这七类服务,判断11月后付款是否需要代扣。
二是提前和业务部门沟通,采购研发、设计、咨询等服务时,合同条款里把税费承担方式写清楚,避免付款时才发现要扣税引发争议。
三是熟悉申报表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已同步发布了《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基础信息、应税交易信息、增值税税款计算、附加税费等共14列内容,建议提前了解填报规则。
财务人的工作清单,又成功喜加一项。早点理顺流程,11月来了不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