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乐影视公开喊话范冰冰范丞丞还钱,6700万执行五年一分没拿到

作者:拓荒牛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26-10-12 11:01
资质办理服务中心 - 服务中心

22.03元。

这是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破产时,账上可供清偿的财产。

不是22万,是22块。

5户债权人申报了约2.22亿的债权。

分22块。

你算一下这个比例。

然后你再看另一组数字。

嗨乐影视2017年投了6000万拍《巴清传》。

法院判了6700万要还。

执行了五年,一分没拿到。

一边是债权人颗粒无收。

一边是范冰冰的美妆品牌,2021年卖3亿,2025年卖到18亿。

公司欠着6700万还不起,个人品牌卖了18个亿。

这句话就是那封公开信最想让人看到的。

公开信里还列了一串转账记录。

2018到2020年,爱美神向范冰冰名下两个工作室转了超过2亿。

向范丞丞的工作室转了近千万。

没有合同,没有发票。

信里问:这算不算转移资产?

我不知道算不算。

法律上的事,得法院说了算。

但我知道一件事。

一家“还不起钱”的公司,在“还不起钱”的这几年里,账上流出去的钱,比它欠的债多得多。

这就是债权人为什么急眼了。

你走法律程序,执行不到财产。

你申请破产,账上只有22块。

那你告诉我,钱去哪了?

范冰冰那边的回应也很干脆。

律师声明说了三件事。

企业责任和个人责任要分开。

要追个人,走诉讼。

别用舆论压司法。

这话在法律层面没毛病。

公司是公司,个人是个人。

有限责任制度就是这么设计的。

但普通人看到的是什么。

是判决书上的6700万,和品牌销售额的18亿。

这两个数字放在一起,太刺眼了。

法律讲的是边界,普通人看的是良心。

这句话可能不严谨。

但这就是舆论发酵的原因。

嗨乐影视为什么要发公开信。

因为它没别的办法了。

破产程序走完了,账上只有22块。

执行程序走完了,没有财产可执行。

法律途径走到头了。

它只能把这件事放到网上,让所有人看见。

这算不算“舆论裹挟司法”。

范冰冰方说是。

嗨乐方可能觉得,我只是在陈述事实。

两边都有立场。

但这件事真正让人不舒服的地方在于。

判决书不是一张纸,它是有人真的投了钱、等了五年、什么都没等到。

6000万的投资款,是嗨乐真金白银掏出去的。

《巴清传》播不了,责任不在投资方。

法院判了,判得很清楚。

但判决执行不了。

法律给了答案,现实给不了兑现。

这才是最荒诞的地方。

范冰冰1981年生在青岛。

1998年《还珠格格》的金锁,2003年《手机》,2016年《我不是潘金莲》。

她曾经是中国最有商业价值的女演员之一。

2018年之后,一切归零。

然后她靠Fan Beauty重新站了起来。

18亿的销售额,是实打实的商业能力。

但爱美神那6700万,还挂在判决书上。

如果你也觉得“公司还不起钱、个人卖18亿”这个对比值得被讨论,就转出去吧。

当前用户暂时关闭评论 或尚未登录,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暂无留言
版权所有:拓荒族 晋ICP备170024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