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第一部法典,它整合并取代了原有的环保单行法,对餐饮油烟管理作出了系统性规定。广大餐饮服务业经营者需要清楚知晓“规矩变了哪些、该怎么做”。以下新规涉及餐饮油烟管理和露天烧烤,需要您了解并遵守。
一、开店选址:红线前置,先查再定
如果您准备新开一家餐饮店,请务必先了解选址规定。
《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规划对餐饮服务业布局和设置的引导,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环节提示选址禁止性要求。
也就是说,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政府部门就会告知哪些地方不能开餐饮店。选址红线从“事后查处”前移到“事前提示”,从源头帮您避开风险。
哪些地方不能开办餐饮服务项目?《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法典禁止在以下三类场所开办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1.居民住宅楼;
2.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3.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选址踩红线,可能造成重大损失,请务必重视和慎重选址。
二、油烟净化:安装是前提,运维是关键
《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排放油烟污染物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该条第三款规定:排放油烟污染物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这里需要大家清楚,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好只是起点,正常使用、定期清洗维护才是合法合规的关键。油烟净化设施装了不用、坏了不修,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未保持正常使用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致使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三、露天烧烤:不仅限区域,而且限时段
《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五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法典将露天烧烤的限制从“禁止区域”扩大到“禁止时段和区域”。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季节和时段划定烧烤禁令,管理更精细。
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同样违法。
《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第三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纠纷:可以柔性化解
如果油烟问题确实影响了邻里生活,法典也鼓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为经营者提供了一个柔性化解矛盾的法律途径。
《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排放噪声、油烟、异味的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者等与受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友好协商,通过调整生产经营、施工作业时间等,采取预防、补救措施,支付补偿金、异地安置等方式,妥善解决纠纷。
来源:安阳城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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