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卖鸟”?出警后,民警却给她点赞!

作者:拓荒牛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26-08-11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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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飞鸟翩跹

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人类亲密的伙伴

湖州公安深入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

创新推出生态警务运行机制

以警之名向绿而生、逐绿前行

今年以来,湖州公安累计查处

涉鸟相关违法犯罪案件33起

查处相关违法犯罪人员65人

救助野生保护鸟类427只

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

全力守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

“警察同志,有人好像在朋友圈售卖斑鸠!”

近日,南浔区公安分局南浔派出所

接到群众报警

值班民警姚国平

立即开展分析研判

迅速锁定发布者的身份信息

并前往现场进行见面核查

△群众在朋友圈发现的线索

“当时看它飞不起来,怕它被猫狗咬了

我就先把它捡回来了。”

经询问

李女士(化名)在上班途中

偶然发现了这只受伤受困的小鸟

因心生善意,便将其捡拾回家照料

△警方向李女士询问情况

出于好奇

李女士通过手机AI软件查询得知

这只小鸟是

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斑鸠

便萌生了发朋友圈求助的想法

△李女士捡到的斑鸠

民警对李女士救助小动物的行为

给予点赞

并耐心开展普法宣防

斑鸠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遇到此类情况

可以第一时间拨打

110报警或联系林业部门进行求助

目前,民警已将斑鸠移交给了

南浔区农林局工作人员

待斑鸠体能恢复

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斑鸠

斑鸠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其保护工作受到广泛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禁止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斑鸠等“三有”动物提供交易服务。

保护鸟类,维护生态平衡

是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哪些底线不能碰!

湖州公安@广大群众

若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或联系林业部门

由专业人员进行救治

来源:湖州公安

编辑:小七

【来源:湖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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