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与廉鲠。典浙江试,巡抚馈金不受,遗以二品冠,受之。及途,从者以告曰:“冠顶真珊瑚,值千金!”存与使千余里返之。为讲官,上御文华殿,进讲礼毕,存与奏:“讲章有舛误,臣意不谓尔。”奉书进,复讲,尽其旨,上为留听之。
选自《清史稿》卷305《庄存与传》

庄存与 选自国家图书馆藏民国十六年(1927)铅印本《清史稿》
庄存与(1719-1788),江南武进(今属江苏常州)人,乾隆十年(1745)进士,官至礼部左侍郎。庄存与是清代著名的经学家,他提倡今文经学,是常州学派的创始者之一。然而他在为官从政方面的耿直廉洁却鲜为人知。
庄存与为人正直,治学严谨。担任直隶学政期间,他巡视监督满洲、蒙古的童生考试,严禁考场传递。由于他监督十分严格,参加考试的童生们不服监管、合众喧闹。御史汤世昌借故弹劾庄存与,要求罢免庄存与的官职。结果皇上亲自复试,搜查出考生夹带舞弊。庄存与不仅没有受到处罚,而且还留任原职,不久升为礼部侍郎。担任讲官期间,有一次乾隆皇帝亲自来文华殿听讲,庄存与讲解完毕后,突然又上奏说:“刚才书里有错误,我的意思不是这样的。”他捧着书进去,又开始重讲,将其中的要义讲解透彻。皇上为此留下来听他讲解。
庄存与为官清廉。在浙江监督考试的时候,巡抚送他金银,但他不肯收。后来巡抚又送给他一顶二品官员戴的帽子,庄存与推却不过,只好收下。在返京的路上,随从告诉他:“那顶帽子上的珊瑚是真的珊瑚,价值千金。”得悉此事后,庄存与马上派使者返回,不惜行走千里也要将帽子退还给巡抚。
庄存与作为经学大师,他严谨求真的治学态度和清廉刚正的为官品格是一脉相承的。作为清代今文经学的开创人,庄存与的治学方向在于注重经世致用,改造社会,培养人格,提升修养。所以担任讲官时,他求真求信,敢于指出原书的错误坚持自己的观点;担任考官时,他不为钱物所动,拒绝金钱往来,甚至派人千里返还价值千金的帽子。这种坚持真理、秉持正气、学以致用的精神是他为学为官表里如一的精髓所在,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作者李娟:单位 国家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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