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睿思网讯:12月26日,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称,其2015年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简称“15天安人寿债券”)应于2025年12月29日到期兑付,但因公司处于风险处置期间,不具备清偿一般负债的本金和利息的能力,无法按期还本付息。该债券发行总额为2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十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公司自2020年起已暂缓支付债券利息,目前仍处于风险处置阶段,不满足资本补充债清偿条件。天安人寿已向债券持有人出具沟通函,后续将在风险处置工作中对资本补充债券统筹安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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