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捐博物馆名画流向拍卖市场,是是非非当理得明明白白

作者:拓荒牛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25-12-20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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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文物不是简单的所有权转移,事关文化传承、博物馆和文博事业公信力。即便出于避嫌,也应当将文物鉴定与处置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得明明白白

“南京博物院估价8800万元名作现身拍卖市场”一事,近日引发广泛关注。据羊城晚报报道,中国近现代收藏家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件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突然在今年北京的一场艺术拍卖中亮相,估价达8800万元。庞莱臣曾孙女庞叔令已将南京博物院告上法庭。


据新华社报道,细看此事的来龙去脉,从1959年的捐赠,到20世纪60年代的鉴定为“伪作”,90年代决定调剂,以及后来的2001年销售,再到如今的天价拍卖,相关藏品的流转,已经历经了半个多世纪。不同年代的法律规定和处置规范不同,让此事的是是非非更加复杂。

不可否认,彼时的管理规范与今日不同,但既然是在今天处置这件事情,就应该遵循今天的文明共识和价值理念。

首先,公众对涉事藏品的真伪仍旧存在很大的疑问。一是当时的鉴定未公开,也未通知捐赠方家属,只有博物馆提供的相关字据;二是,如果是伪作,为何今日被天价流入拍卖市场?既然藏品现世了,那么就不妨由更高一级的管理部门或第三方寻求权威专家团队重新给予鉴定。目前,江苏省文旅厅已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联合调查处理此事,相信会有一个清晰的答案。

从鉴定为“伪作”到以6800元售出,跨越了三四十年,其间庞家人毫不知情。南博代理律师认为,该批藏品所有权自交付时已依法转移至国家,捐赠人也未在捐赠时保留返还权利。依据2021年起实施的民法典,现行法律亦未规定受赠人负有向捐赠人或者其继承人返还已交付捐赠物的义务。

然而,现在不只是“返还”的问题,而是当初捐赠的画作从被认定为伪作,到转移到文物店,再到被人买走、流入拍卖市场,这一系列的过程是否合法合规,都值得审视。

更何况,博物馆不同于一般的受赠人,它是公益单位,是面向公众开放的公共场所。其管理者应该始终代表着公共利益,哪怕是捐赠来的文物,也不能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而且,从捐赠到鉴定为“伪作”的间隔时间并不长,当时找到捐赠者或其家人并不难。

退一万步说,即使是伪作,在进行处置时征求一下捐赠方的意见又何妨,至少可以打个招呼。捐赠文物不是简单的所有权转移,事关文化传承、博物馆和文博事业公信力。即便出于“瓜田李下”的避嫌动机,博物馆也应当将文物鉴定与处置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得明明白白。

此事一经曝光,就引发轩然大波。这或许反映出,人们更在意阳光下的公共利益运作,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共事务参与意识愈发强烈。这不只是当事人的知情权,文物真假与否、如何处置,公众的知情权也理应得到满足。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翟礼

编辑 尹曙光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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