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7年,因气愤出版商以太“寡淡”和太短为由拒绝了她完成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教授》(The Professor),一个年轻的天才女子为读者群体写出了据说是他们想要的东西——一部“野性、精彩、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小说,共分三册。极少有(如果有的话)类似的策略取得同等成功。年轻女子名叫夏洛蒂·勃朗特,一个半世纪过后,她的小说《简·爱》依然显得“野性、精彩、让人起鸡皮疙瘩”。它还是最经久不衰的传奇剧,愤怒、性感中带着些许疯狂,是永不下架的畅销书——历史上最怪诞的小说之一,一部充满童话元素的谵妄的罗曼史,依靠作者的情感智慧和她内心的精明,这部作品才独具一格。
夏洛蒂·勃朗特生活在英国历史上最大的社会变革期之一。在她所有的小说中,她都在努力描绘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它是前所未有的,与工业革命早期英国史无前例的社会经济剧变相伴而生。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笔下所有女主人公的原型——一个独立女性,没有任何可供参考的行为准则。这个女人不仅能养活自己,还必须、需要这么做。因此,对她而言,爱是一种存在主义的定义方式,一种对自我潜能的探索,而对于此前布尔乔亚小说中的那些女主人公来说,爱是将她们变为已婚妇女这种偶然存在的方式。
我认为,夏洛蒂·勃朗特从头至尾没意识到自己做了这件事。写《简·爱》时,她认为自己在写一个爱情故事。但像夏洛蒂·勃朗特这样能精准设置阶级背景和个人历史的人,为了写一个爱情故事,她首先得分析:一个年轻女人既不富有也不美丽,然而由于她的背景和所受的教育,她能自由选择怎样生活——在这样的人身上,情欲是如何运作的?
对于她的女主人公如何为爱挣扎,夏洛蒂·勃朗特有着极为清晰、深刻的感知。然而在一切伟大的小说中,《简·爱》最接近垃圾。伊丽莎白·里格比在1848年的《评论季刊》(Quarterly Review)中说它“具有如此真实的力量,品味又如此糟糕”,是很有道理的。她带着一丝恼怒的口气继续说道:“《简·爱》的风靡证明了对婚外情的热爱怎样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天性之中。”为了做一件新鲜的事,为了描述一种现有语言无法描述的生活方式,夏洛蒂·勃朗特很大程度上颠覆了前布尔乔亚的文学形式。《简·爱》是罗曼史叙事的经典框架,涵盖了家世之谜、奇迹般重逢的失散亲人、被盗的信件、背叛、欺骗——还融合了两个古老童话的元素:《蓝胡子》,书里专门提到了这点,把桑菲尔德府比作蓝胡子的城堡;还有《美女与野兽》,加上一点令人心痒的《灰姑娘》的痕迹。罗曼史和童话这两种古老的通俗文学形式太接近梦境机制了,很容易被用于精神分析的阐释。罗切斯特的疯老婆扯烂他买给简在他第二次(重婚)婚礼上戴的头纱,这类片段有一种梦境语言的谵妄意味。因此,《简·爱》是一部特别令人不安的作品,它融合了深刻的心理现实主义、本能的激进女权主义、意外扎实的社会学理解,以及完全非现实的心理性幻想构架——难以遏制的激情、疯狂、暴死、梦境、心灵感应。
最后一种元素太突出了,使得这部小说不那么像《爱玛》和《米德尔马契》,而很像是某些影响甚广的通俗文学: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和布莱姆·斯托克的《德古拉》。在这类故事中,十九世纪的英格兰用意象来表现那些前所未有的、无法言喻的体验。“在有些时期,现实太复杂了,口头交流变得不再适用,”让吕克·戈达尔1967年的电影《周末》中,那台计算机说道,“但传说为口头交流提供了一种形式,让它在全世界通行。”《简·爱》就有这种传说的特性,正如《弗兰肯斯坦》和《德古拉》,它也很容易被转译成其他媒介:舞台、银幕、广播。小时候,我第一次读到的《简·爱》是一本漫画书。它的文字很容易分泌出自己的改编形式。琼·里斯的《藻海无边》将简的前任——罗切斯特夫人放回了叙事的中心。二十世纪中叶一部伟大的畅销书,即达芙妮·杜穆里埃的《蝴蝶梦》,无耻地照搬了《简·爱》的情节,后来也拥有了同样强劲的跨媒介的来世生命。
然而,如果说简像蓝胡子的妻子或《美女与野兽》中的美女一样,来到了一所古老阴暗的宅邸,那里丑陋/英俊的主人藏着一个致命的秘密,那她也不是为婚姻或魔法而来,而是因为自己在报纸上登了一则求职广告。她是来谋生的,这位童话女主角前往这所秘密之宅、启蒙之所时,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的社会流动性,确切而言,这种流动性是历史的产物。她想:“到了实在没有办法时,我还可以再登广告。”
简只是伪装成了罗曼史和童话女主人公。在桑菲尔德府,当她受到恋人的第一任妻子威胁时,她倒可以扮演一会儿哥特小说中“处于危险中的女性”,然而当情况变得难以忍受时,她离开了。她可能会为自己的欲望所困,但她绝对不会为周遭形势所困。从社会史和文学史的角度来看,她绝非罗曼史中的角色,而是漂泊无依的城市知识阶层的先驱,七十年后,这类人物的虚构形象将会是D.H.劳伦斯《恋爱中的女人》中的布朗温姐妹,而且正如《维莱特》(Villette)中的露西·斯诺,简·爱也以教书谋生。再没有其他“可敬的”职业可供选择,除了写小说——但既然简是一个小说角色,她去写小说就会暴露秘密。当简出发前往新的雇主家时,她说了小说中的女人从未说过的话:
感到自己在世上孤苦无依,一切联系都已断绝,难以预测能否到达目的地,返回原地又障碍重重,对一个毫无经验的年轻人来说,这实在是一种十分奇特的心情。冒险的魅力使这种心情显得美滋滋的,自豪的喜悦使它变得热乎乎的,可是紧接着恐惧的颤抖又使它不得安宁。
独立并不是一件小事。不过对简而言,它是至关重要的。她说了这段话,这并不令人惊讶:
谁也不知道,在这大千世界的芸芸众生中,除了政治反叛以外,还酝酿着多少其他的反叛。通常认为女人是非常安静的,可是女人也有着和男人一样的感情,她们像她们的兄弟一样,也要施展自己的才能,也要有她们的用武之地。
一直以来,夏洛蒂·勃朗特和她家族的历史引发了许多虚构与揣测,仿佛它也是一个传说。勃朗特家的六个孩子的确在努力做平凡人,结果却事与愿违。他们的父亲勃朗特牧师本可以在约克郡基斯利镇附近的霍沃思牧师寓所做“永远的助理牧师”,但他早早展现了这个家族不甘平凡的特质,从家乡爱尔兰来到英格兰后,将姓氏的拼写从“Brunty”改成了“Brontë”。(那个变音符是神来之笔。)一家人中,他将自己的不甘压抑得最好,这或许就是为何他活得最久,比存活到最后的孩子夏洛蒂还晚六年去世,活到八十四岁,于1861年去世;夏洛蒂逝世于1855年,终年三十九岁。
幼年起,勃朗特家的孩子就知道不存在皆大欢喜的结局。1821年夏洛蒂五岁时,玛利亚·勃朗特夫人被癌症夺走了生命。长女玛利亚和次女伊丽莎白死于一所学校,夏洛蒂·勃朗特在《简·爱》中将它描绘成了洛伍德,几乎没有多少虚构成分。(夏洛蒂称玛利亚是简那个自制得不自然的朋友海伦·彭斯的原型。)
夏洛蒂、艾米莉、布兰韦尔(家里唯一的男孩)和安妮活到了成年后。勃朗特家位于霍沃思的房子距离约克郡荒原的壮阔风景和利兹市周围阴沉沉的新兴工业小镇都不远,他们的生活可能不像人们以为的那么与世隔绝。他们如饥似渴、不拘品类地阅读。他们的父亲似乎完全不审查他们读的是什么。
很小的时候起,他们就写作故事和诗歌来自娱自乐。1842年,夏洛蒂和艾米莉到布鲁塞尔学了一段时间法语,她们归来后,几个姐妹试图开办一所学校而未果。随后,夏洛蒂说服了妹妹们,一起用性别不明的名字——柯勒、埃利斯和阿克顿·贝尔出版诗集。夏洛蒂写道,她们“不想对外宣布自己是女人,因为……我们隐隐觉察到女作者会遭受偏见”。这可是绝妙的反讽,特别是一直有人坚持将她们的作品都归在布兰韦尔·勃朗特名下,不仅是艾米莉·勃朗特的杰作《呼啸山庄》,还有其他几个姐妹的所有作品。实际上,布兰韦尔几乎没有文学天赋,却是几个孩子中唯一真正具有纵欲天赋的,这种放纵在《汤姆·琼斯》的时代可能不那么引人注目,然而在霍沃思牧师寓所,它却化作酗酒和丑闻。
1847年,《简·爱》以柯勒·贝尔的笔名出版,当即大获成功。接踵而至的是1849年的《谢利》(Shirley),也十分成功。但夏洛蒂·勃朗特很难从自己与日俱增的名气中获得多少快乐。1848年9月至1849年5月期间,布兰韦尔、艾米莉和安妮接连死于肺结核。这个关系异常亲密、自给自足的家庭崩溃了。夏洛蒂继续和她的父亲一起生活。1853年,她出版了《维莱特》,这是最具巴尔扎克风格的英国小说之一,一部神经质的罗曼史,巧妙地运用了奇幻和怪诞效果,烘托出一种情感激烈的现实主义,令人印象深刻。1854年,她终于不再拒绝父亲的助理牧师了,他们自她成年以来一直接力似的向她求婚。她嫁给了其中最锲而不舍的亚瑟·尼克尔斯牧师。不到一年后,她就去世了,可能是由于肺结核,也可能是由于孕期的并发症。
很少有人的生命如此具有悲剧性,一辈子不得安生。她的小说充满了激烈的情感、令人不安的心理戏剧氛围,还有一种在神经崩溃的边缘生活的感觉。不过,幸而它们也充满了乐趣,充满了对风景、音乐、绘画,对温暖的炉火、热茶、现烤面包的香气等微小的家庭生活之乐奇妙的感官反应。
它们还有一种自由不羁的反抗精神。这反抗中包含了令人咂舌的警觉。夏洛蒂·勃朗特那些羸弱而不屈的女主人公总是为不公燃起熊熊怒火,却在激情阐述完自己的观点后因神经疲劳而垮掉。不管怎么说,马修·阿诺德指出了关键所在,说她的脑子里“只装着饥饿、叛逆和怒火”。作为失去双亲的孩子,作为身居海外的英国女性,作为漂泊流浪的乞丐,作为家庭女教师,作为恋人,夏洛蒂·勃朗特的女主人公们都弄不清自己的位置。她们在襁褓中就开始极度缺乏安全感。她们的童年充满了痛苦。
她们与家庭最初的关系,即与最基本的权威体系的关系,常常是扭曲或错位的。年幼的简遭里德舅妈惩罚,晕了过去,当地的药剂师被叫来:“当我知道屋子里有一个陌生人……心里感到说不出的宽慰,深信自己会受到保护,安全有了保障。”
里德舅妈的丈夫本可以保护她,但他已经去世了。简的亲生父亲更是过世已久。她与里弗斯一家交好时,他们正在为自己的父亲服丧。《简·爱》里到处都是亡父。仿佛是为了杜绝自己死亡的可能性,罗切斯特先生坚决不做父亲——他拒绝承认一个前任情妇的女儿小阿黛尔·瓦伦为自己的骨肉,引发简强烈的保护欲,她说道:“阿黛尔不应该对她母亲的过错或者你的过错负责。我一向关心她。现在我又知道了,在某种意义上,她已经没有父母——母亲遗弃了她,而你又不认她,先生——我会比过去更加疼爱她。”
有趣的是,罗切斯特是否为阿黛尔的父亲,这始终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然而到了小说结尾,一件奇特的事发生了。当罗切斯特先生目盲身残,我们却看到他和简在一起的画面,一个头发花白、日渐衰老的瞎眼男子,被一个年轻女孩牵着手(简年轻得可以当他女儿了)。突然之间,多么惊人啊,他们就像是俄狄浦斯和安提戈涅,升华至神话回响的最高层次。(这段婚姻的第一个孩子诞生时,夏洛蒂迫不及待恢复了他一只眼睛的视力,她会这么做,也很耐人寻味。)简将罗切斯特变成了父亲。她的介入让他活了下去。
《简·爱》的开篇是关于儿童权益振聋发聩的呼声。里德舅妈一点也不爱护由自己照管的孤儿,但十岁的简勇敢地与她对峙:
“我这一辈子决不会再叫你一声舅妈,我长大后也决不会来看你。要是有人问我喜不喜欢你,问我你待我怎么样,我就说,我一想起你就觉得恶心,你待我残酷到极点。”
此前从未有过小说中的儿童这样为自己挺身而出。年幼的简,这个真正的浪漫主义时期之女,为不公正燃起怒火,要求获得爱这项权利:“你以为我没有感情,以为我得不到一点爱、得不到一点关心也能过活。可我是没法这样过下去的。”
实际上,她将爱列为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不是真空中的爱,不是无私的、没有回报的奉献。除了传教士圣约翰·里弗斯对自己那份无我的忠诚,《简·爱》中再也找不到一处无私奉献的痕迹。毕竟去爱是很容易的,爱可以在私下里发生,不对喜爱的对象造成丝毫不便;不论如何,那就是堂区牧师质朴又聪慧的女儿们应该做的。但简想要被爱,仿佛不对等的爱不成其为爱。这就是为何到了小说末尾,尽管圣约翰·里弗斯差点就诱惑了她、使她臣服,她还是拒绝了他的求婚。她拒绝他,是因为他不爱她。就是这么简单。
同样令人高兴(简直讨人喜欢)的是,夏洛蒂·勃朗特虽然动辄虔诚得略显感伤——这几乎成了一种自我防御,帮她对抗那些真正背德的冲动——但也会时不时刻薄一下。想想这本书通篇怎样对待简表面的情敌布兰奇·英格拉姆小姐吧。
虽然那本沉闷的《教授》(出版于夏洛蒂死后的1857年)才是夏洛蒂·勃朗特完成的第一部小说,《简·爱》却展现出被挥霍的想象力,以至我们通常把它与青春联系起来。不管创作这本书时,作者在多大程度上汲汲于声名,这部小说都牢牢扎根于一个热情的青年女性的狂热梦想。她的生活完全配不上她的体验能力。正是作者未被满足的欲望使《简·爱》如此令人难忘。
勃朗特家的孩子们从小热衷的写作是一种非常特别的类型。他们命中注定身处充斥着蒸汽机和工厂烟囱的后浪漫主义世界,却一起将青春期用于构想它的一个全面替代品。夏洛蒂和布兰韦尔记述了一片名为“安格利亚”(Angria)的疆域;安妮和艾米莉构建了“贡达尔”(Gondal)这一岛屿的历史。博尔赫斯精彩的短篇小说《特隆、乌克巴尔、奥比斯·特蒂乌斯》用百科全书的口吻记录了一个世外宇宙。与之类似,勃朗特一家的替代宇宙也“有着自己的国王、海洋、矿藏、飞禽和游鱼”,他们对它的想象狂热至极,有时它的景致和居民甚至会排挤掉其创造者周围的真实世界:
我夏洛蒂·勃朗特永远不会忘记……我坐在罗伊黑德学校的教室里,看见扎莫纳公爵睡在空旷的大路上……他那匹获得自由的黑马在石楠丛中吃草,月光如此柔和而静谧……我看得入迷了。我彻底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忘了我境遇的阴郁和忧愁。看见公爵举起他的黑色羽饰头盔,它如同灵车的羽毛在风中飘动,我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十九岁时,夏洛蒂·勃朗特迷上了她自己的一个造物——极具诱惑力、在性方面潇洒自如的扎莫纳公爵,一个拜伦式的“致命美男子”,不含一丝反讽意味。很容易看出,现实生活永远无法与之媲美,夏洛蒂·勃朗特笔下这不满足的艺术源于包法利夫人的境况,一个嗜书的处女渴望一种现实经历很少提供的意义。在简·爱的不满被魅力超群的罗切斯特(他与扎莫纳公爵有些相似)照耀成灿烂的夏天之前,她经常任“我的心灵的耳朵倾听一个永远不会结束的故事——由我的想象不断创造和叙述出来的故事,我渴望经历但我的现实中并不存在的事件、生活、激情和感受,使这个故事变得生动有趣”。
然而,她的确拥有一种精明、一种气质,也许她的近亲可以与之相比,但在当时的英国人中非常少见。她仰慕的萨克雷轻视她。“那个可怜的天才女子!那个面容朴实的小姑娘,那么热情、急切、勇敢,那么容易激动!”他这样说道,仿佛激情理应是一种特权,只属于那些拥有传统意义上姣好外貌的人。但欧洲大陆不乏与夏洛蒂·勃朗特气质相同的艺术家——柏辽兹、德拉克罗瓦、缪塞。夏洛蒂·勃朗特本人很欣赏乔治·桑。不过她还是去了布鲁塞尔而非巴黎学习法语,而且她刚到达一个天主教国家,她对新教的狂热就立刻起作用了,仿佛要防止她出卖自己。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总是介于激情和压抑之间。她知道自己一定不能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她还知道它会回到她的梦境中。
如果夏洛蒂·勃朗特真的遇见拜伦会怎样?虽然我怀疑他们俩之间擦不出火花,克莱尔·克莱蒙和卡洛琳·兰姆女爵教会了拜伦要远离充满激情的女人。但要说到雪莱的话……
夏洛蒂·勃朗特在阴郁的北方教室长大时,拜伦和雪莱都已经过世了。然而,浪漫主义时期的詹姆斯·迪恩们将美、天才和自由的形象烙印在了几代人的脑海中。如果说拜伦式的英雄对爱德华·费尔法克斯·德·罗切斯特(简习惯称呼他为“我的主人”,语气中含有受虐狂般的陶醉)一角贡献良多,那么创造罗切斯特的年轻女人的抱负也有他的功劳。
但还不止于此。罗切斯特先生的名字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风流的大诗人罗切斯特伯爵——他名字中的“德”字就像勃朗特家的变音符一样优雅——他就是力比多的化身。他不仅有一段风流的过去,还总是与火和热情联系在一起,而简的另一位追求者圣约翰·里弗斯则与冷静和大理石联系在一起。
如果罗切斯特是力比多的化身,那么力比多就是无性别的。他是简的欲望的客体,更是简的欲望的客体化。《简·爱》是关于这个女子的欲望,关于她怎样学会为它定名的故事。为它定名,再驯服它。夏洛蒂·勃朗特挫伤了他的傲气——字面意义上的。罗切斯特失去了一只手、一只眼睛和他的第一任妻子,那个肿胀、愤怒、面色发紫的一部分自我,夏洛蒂·勃朗特才同意让他和简结合。但在驯服他的过程中,夏洛蒂也驯服了简,驯化了她的激情,将扎莫纳公爵永远逐出了家庭生活的领域。
但如果罗切斯特是本我,那么圣约翰·里弗斯就是超我。比起罗切斯特先生和他不同寻常的家庭(不仅有一个精神失常的妻子,据推断可能还有一个女儿),简的第二个追求者,这个贞洁、不苟言笑的牧师就没那么引人注目了。但他代表着罗切斯特的另一极。罗切斯特是爱,圣约翰·里弗斯就是婚姻。他是超我。他也很丑陋。
当简逃离桑菲尔德府,来到沼泽山庄里弗斯姐妹处寻求庇护时,圣约翰本人成了完美的解药,能治疗激情的肮脏混乱。实际上,他还能治疗生活的肮脏混乱。罗切斯特对简的撩拨里有施虐的成分,比如他打扮成吉卜赛女巫向她套话的诡异片段。但圣约翰·里弗斯是另一种施虐狂,将自己的主宰欲当作神赐的权利。
罗切斯特是个风流浪子,更糟的是,他还是个无赖。第一任罗切斯特夫人的实际待遇和他谈论她的方式(简很快就注意到了)都尽显他的无赖本色。简拒绝相信他,应该说这很明智。在这点上,简展现出的通透和女性团结意识都堪称典范。当罗切斯特终于坦白真相——他有一个自己憎恨却尚在人世的合法妻子——简理性而正直地说道,那个可怜的女人“发疯是没有办法的事”:
“如果你疯了,你以为我也会恨你吗?”
“我是这样想的,先生。”
无法想象爱玛·包法利在类似的情况下会说出同一番话。关于生活,有些事你没法从书本里学到。简·爱可能浑身燃烧着对爱的渴望,但那不妨碍她对现实情况做出冷酷、清晰的评估。罗切斯特邀请她以同伴而非妻子的身份与他一同前往法国南部居住,她迅速拒绝了这一邀约。她推断道,当他厌倦她时,他也会甩掉她,并且之后会用谈论其他女人的那种鄙夷口气谈起她。“我现在最恨回忆起当初跟塞莉纳、嘉辛塔和克莱拉一起度过的那段时光。”但他曾经肯定对她们中的每一个都表达过爱意,而夏洛蒂·勃朗特想不到一个好的理由:罗切斯特这个耽于酒色的浪子,因为简的与众不同而把目光投注到矮小、平凡、貌不惊人的她身上,为何他有朝一日不会想要迥异于“与众不同”的东西?
那场大火烧死了他的妻子,烧毁了他的家,毁了他的容貌,在那之后,他就不再是个无赖,而变成了……另一种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他失去了粗野的高贵,那是未被满足的欲望赋予他的。最后一章以一个名句开头:“读者啊,我和他结了婚。”这章有种凋零和悲伤的气息。毕竟婚姻不是他们关系的关键。
然而圣约翰·里弗斯还不如无赖呢;他是个自命不凡的学究。他背弃了自己对美丽的女继承人罗莎蒙德·奥利弗产生的情欲反应,将所有精力集中于征服简——实际上,是扼杀她的精神。他成功地用自己对传教领域的热情启发了她,但他似乎正是人们希望会横遭不幸的那类传教士。他几乎强迫她学印度斯坦语。(和简重逢后,罗切斯特说:“里弗斯教了你印度斯坦语?”他和读者一样难以置信。)他的目的是欺辱这个年轻女子,逼迫她同自己结婚。他对她说了一个虚构的男人能对虚构的女人所说的最糟糕的话:“上帝和大自然有意要你做一个传教士的妻子。”简会欣然同意作为同伴陪他前往印度;她预料到不会出现陪同罗切斯特前往马赛的那类麻烦。但圣约翰·里弗斯不会允许这类不得体的事情发生。他要同她结婚——夏洛蒂·勃朗特对此直言不讳——但他对简毫无性欲,仿佛结婚正是为了克制他的肉欲。
但简知道一旦结婚,他会认为他有必要尽丈夫的义务。她完全清楚这会带来什么,这种前景让她的血液冻结了。在一个极为透彻的段落中,她描绘了自己设想的婚姻生活:
要是勉强做了他的妻子,我可以想象,自己完全有可能对他产生一种不可避免的、奇怪的、痛苦的爱,因为他是如此才华横溢,他的神情、举止和谈吐中,常常有着一种英勇伟大的气概。在那种情况下,我的命运就会变得说不出地悲惨。他不会让我爱他。如果我表示出那种感情,他就会叫我明白,那是多余的东西,他不需要,我也不应该有。
夏洛蒂·勃朗特的观察和感受太清晰深刻了。她用传奇剧的情节和夸张,说出了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表达的内容。然而,《简·爱》还是一本极具个人色彩的小说,散发着一种私密的白日梦气质,它藏在浪漫主义梦境的外衣之下,避免了暴露和自我审查。中年重读《简·爱》,会隐隐感到一丝尴尬;希望世界善良一些,不是对简,而是对那个创造简,并借此栩栩如生地表现自己的希望、恐惧和渴求的女孩。我们知道这个世界对她不算善良,知道悲伤和死亡与名气相伴而来。她的成就是独一无二的。她给予了《简·爱》一个现代的女主人公,这个女主人公就像克里斯蒂娜·斯特德《独为爱而生》(For Love Alone)中的特蕾莎·霍金斯一样,也像多丽丝·莱辛早期作品中的女主人公,和她们一样富有力量,这是超出一个传说人物常规维度的品质。如果她没有英年早逝,英语小说的发展进程可能就不一样了。原本一切皆有可能。

本文摘自《删除咒骂》,[英]安吉拉·卡特著,晓风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25年10月。澎湃新闻经出版方授权发布,标题为编者所拟。
来源:[英]安吉拉·卡特著,晓风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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