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巩悦悦
“通过学籍互转与学分互认,学生在职普之间的流动通道被真正打通,职普融通从理念倡导走向了落地实施,‘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教育愿景正逐步照进现实。”青岛电子学校校长崔西展的这番话,道出了无数教育工作者和家长的心声。11月18日下午,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标志着山东构建起了更加开放、灵活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
这份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不仅是一纸文件,更是一份充满温度的教育改革宣言。它宣告着那条横亘在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之间、看似不可逾越的“隔断墙”,被打破了。
为何要建这座“立交桥”
长期以来,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如同两条平行线,学生一旦踏入其中一条,便很难再有交集。这种“一选定终身”的模式,让不少学生和家长在“普职分流”的十字路口充满焦虑。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同属于高中阶段教育,但在培养目标、方式和学生‘出口’上各有侧重。长期以来两者间存在各自独立、‘互不搭腔’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焦虑、阻碍了学生全面成长。”省教育厅在政策解读中直言不讳。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志勇指出,这是落实国家顶层设计的必然之举:“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都明确要求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山东此次出台《办法》,从省级层面打破了长期存在的制度壁垒。”
这座“桥”怎么走
《办法》的核心是“自主自愿、双向流动、学分互认”。但这十二个字背后,是一套细致入微、充满人文关怀的设计。
什么时候可以“换道”?记者注意到,互转不是随时随意进行,它有明确的“窗口期”。《办法》明确,中职学校想读普通高中,有两次机会,分别在高一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普通高中想转中职学校,有三次机会,分别是高一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末和高二第一学期末。
在济南旅游学校委刘波看来,《办法》对互转的适用范围、时间节点、条件标准和操作流程作出了符合教学规律的精细设计,既赋予了学生选择权,又最大限度保证学生互转后学习的连贯性。
《办法》指出,互转主要在县域内进行,由各市确定一批结对学校,形式可以是“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多”。这保证了管理的可行性与有效性。对于学生和家长最关注的考核问题,文件也作出明确:转入学校会组织考核,内容可包括学生中考成绩、转学前各学期考试成绩以及单独组织的互转文化课和技能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等。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转了之后怎么办?《办法》指出,省教育厅建立了“学籍互转中间库”,转出学校推送、转入学校接收即可完成学籍转换,像“后台过户”一样便捷,极大减轻了学生和家长的跑腿负担。
同时,对转入学生已修习的课程按“相同直认、相近可认”的原则进行学分认定,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学习。鼓励各市制定《普职互认课程目录与学分换算指南》,让普高文化课与中职技能证书、实训课程实现“等价流通”。
《办法》指出,学生需达到转入学校的毕业标准,才能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并以新身份参加高考。如果因转学缺了课,转入学校必须安排补学。政策甚至还留了“后悔药”:转学后实在不适应,可以申请转回原学校。
“为帮助转学后学生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顺利毕业,《办法》明确要求,确因转学前缺修课程导致不能进行后续学习或影响毕业的,转入学校应安排学生进行补学。同时,为转学后不适应的学生留出了可申请转回原学校的回旋空间,对学生倾注了满满的关怀关爱。”刘波认为,政策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双向流动”能带来什么
这场变革的影响,远不止于为个别学生提供换赛道的机会,它更将深刻重塑高中阶段的教育生态。
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邱世峰分析,《办法》的出台对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对学生而言,这是成长路径的“再优化”,中考后学生有了二次选择的机会,让自己的潜能在更适合的轨道上发光发热。对家长而言,这是教育焦虑的“缓解剂”,当孩子在当前学习环境中不适应或发展方向需要调整时,互转机制提供规范、可行的调整渠道,从制度层面缓解了家长对孩子成长路径的担忧。
对学校而言,邱世峰认为这是办学活力的“增强剂”,政策推动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研究课程衔接、学分互认,同时也倒逼学校提升办学质量、打造办学特色,以吸引和培养更多优秀学生。对社会而言,这是人才结构的“优化器”,通过促进职普融通,培养既有扎实文化基础、又有专业技术技能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多元化的人才需求。
淄博市教育局副局长成康则着眼于落实:“各市要尽快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细则,一体化考虑中考招生、学位储备、师资调配等政策的协同。同时要加强对初高中学生的学业规划指导,家校配合,让每一名学生在最适合的赛道上绽放自己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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