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田秀忠)10月28日,从市统计局传来消息,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启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2026年,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此次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市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
市政府要求普查人员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应依法普查,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来源:平顶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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