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某,非法改装被罚后拒不复原,再受重罚!

作者:拓荒牛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25-10-11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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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阳市南明交警五中队民警在朝阳洞路开展“三车”治理工作,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当天17时许,伴着“轰轰轰”的巨响,一辆大功率摩托车从花果园方向驶来,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辆排气管并非原装,已经改短且消声器不见踪影,经分贝测试,该车噪声分贝高达87,属于较为吵闹的噪音,严重扰民。经进一步核查,该车驾驶人8月15日就因非法改装被处罚,处罚后长达一个月的时间,车主仍未将车恢复原状。

经民警询问,驾驶人高某某承认其自行在某网络平台购得排气管后自行安装,高某某称“我自己改的,不行吗?”可见其确实不知悔改,在8月被处罚后并未尽快恢复车辆原貌,而是随意找理由搪塞。

于是民警将其带至辖区附近的摩托车修理厂,让高某某打车回家将原装排气管取来,在现场恢复原状,并销毁了改装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除面临罚款外,高某某的这辆摩托车将不再享受“免检”政策,必须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检验周期规定上线检验。

贵州交警提示

务必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拒绝非法改装

坚决抵制“飙车炸街”行为

共同维护安全、有序、宁静的

道路交通环境

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

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来源: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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