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出台丨四川人大之声

作者:拓荒牛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25-09-30 23:35
注册公司服务中心 - 财务

封面新闻记者 杨澜

四川,作为一个古籍大省,古籍藏量丰富、种类众多,国家珍贵古籍数量居全国前列。在众多珍贵古籍面前,如何更好地保护它们?这成为了横亘在古籍从业者面前的一大难题。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开幕式场景。

9月30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大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这是全国首个专门规范古籍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它的出台,标志着四川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古籍事业高质量发展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收藏基础设施薄弱、专业人才匮乏、经费投入不足、藏用矛盾......多年以来,四川古籍保护工作面临诸多此类困境,而如今,这些问题在条例中都能找到对应的“解决方案”了。

首先,条例从时间跨度和表现形式两个维度明晰了古籍和古籍保护利用的概念——本条例所称古籍,是指产生于1911年以前的文献典籍,以及产生于1912年至1949年期间具有历史、艺术、学术价值的古典装帧形式的文献典籍。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并公布。古籍保护利用则是指对古籍的普查、征集、保管、修复、整理、研究、利用等。

其次,条例从提高保护实效、建立名录制度、加强人才培养、发挥科技作用、开展交流协作等多方面作出了规定。此次条例最重要的是进一步厘清了古籍保护利用的职责体系、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为推动全省古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和法治保障。

在从事古籍保护行业多年的省图书馆副馆长杜桂英看来,条例亮眼的地方颇多。“比如,它突出了现代科技在古籍保护利用中的关键作用,条例指出要推动古籍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突破和设备研发,促进科技成果在古籍保护利用中的转化和应用。又比如,在古籍人才方面,体现了古籍‘大人才观’,指出要加强古籍整理、鉴定、保护修复、数字化、研究、陈列展览、宣传教育、文化创意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涵盖了古籍工作所需人才的方方面面。”

而在此前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徐建群曾这样说道:“在省内古籍保护利用面临困境的情况下,亟需用法治手段解决此难题。目前,国内尚未出台专门的古籍保护利用法律法规,且由于古籍兼具文物与文献双重属性,文物保护法、公共图书馆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涉及古籍的条例适用有限;其他古籍相关的政策文件,不具备稳定性、一致性和强制性等原因,在此时,通过地方性立法解决古籍保护利用难题、提高古籍工作水平、推动四川古籍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且可行。”

条例共三十四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当前用户暂时关闭评论 或尚未登录,请先 登录注册
暂无留言
版权所有:拓荒族 晋ICP备170024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