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户困难家庭喜圆“安居梦”

作者:拓荒牛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25-09-21 12:01
业财融合服务中心 - 运营部

本文转自:扬州日报

我市举办2025年公租房摇号分配现场会——

53户困难家庭喜圆“安居梦”

市民喜获新房源。张孔生 摄

9月20日下午,我市在扬州市住房保障和征收管理中心举行了2025年公租房摇号分配现场会,53户住房困难家庭喜圆住房梦。

摇号现场

53户家庭“摇号定序抽签定房”

“我原来都是在外面租房住,现在终于有自己的房子,我的住房梦圆了!”市民林国英激动地在租赁住房确认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拿到了位于杉湾东苑的一处房源,开心地说。

现场,53户住房困难家庭通过抽签、摇号拿到了公租房,圆了住房梦。不日,他们就可以拎包入住公租房。

“我真是太激动了,原先跟着孩子住,几代人‘窝’在一起。这次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想不到我70多岁还能圆了住房梦,真要感谢党和政府!”今年74岁的市民徐小安是坐着轮椅到现场的,拿到自己房源,他激动地说。

据了解,本次活动主要面向选取公租房实物保障的53户申请家庭,以“摇号定序、抽签定房”的方式进行公开、透明配租。活动现场,申请家庭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入场,通过电脑程序摇号确定抽签顺序后,申请人依次抽取房源的具体地点、楼幢和室号。为确保配租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活动过程由扬诚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公证,抽签定房结果现场公布。此次公租房配租房源,市保障性住房发展中心提供了杉湾花园三期、杉湾花园四期、杉湾东苑、杉湾花园六期、联谊南园联泰苑、佳家花园、佳家如意园共计53套房屋,房屋类型有多层,有小高层,有独立自行车库或公共自行车库。

政策解读

三大变化扩大保障覆盖面

今年市区住房保障政策有哪些新变化?记者在现场采访了市住建部门的专家。

“今年市区住房保障政策主要有3个新变化。”专家介绍,一是调整了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收入线,2025年市区住房保障准入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线标准分别放宽至人均月收入2700元、4300元,使住房保障政策惠及更多困难群体;二是扩大了限价商品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市区住房困难家庭、城中村改造居民和新市民、青年人均可申购限价商品住房,不再限定套型面积,保障家庭通过审核后自主选房,房源为佳家幸福园,均价7700元每平方米;三是优化了市区住房保障审核流程,功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住房保障准入审核由“三审两公示”调整为“两审两公示”,同时进一步明确信息核查依据和职责分工,提升审核效率。

保障成效

3834户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保障

目前,全市有多少住房困难家庭通过住房保障政策圆了住房梦?

“近年来,市住建部门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每年动态调整住房保障资格准入条件,合理降低准入门槛。截至目前,市区共有3834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正在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334户正在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市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局将紧紧围绕“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目标,持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

通讯员 黄甜钿 记者 张孔生

相关提醒

这些情况须遵守

在活动现场,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在拿到新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必须要了解相关情况,遵守相关规定。

公租房是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承租人对公租房不享有收益权、处分权和继承权,租住公租房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公租房管理的相关规定。

在规定时间内与市保障性住房发展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享有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按约定使用公租房的权利;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承担租赁住房期间发生的水、电、燃气、物业服务等费用;积极配合市保障性住房发展中心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开展的入户巡查,对发现的问题按期进行整改;遵守房屋安全使用的相关规定,承担安全使用责任;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功能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同时主动配合所属区(功能区)住建部门开展公租房续租(动态)审核工作。因家庭人口、户口、婚姻、住房、车辆、市场主体登记等条件发生改变,经审核不再符合条件的,应按期腾退公租房;同时不得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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