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神经病”女子赔偿1元

作者:拓荒牛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25-08-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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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联通万宁分公司老用户老缪常到营业厅与营业员闲聊诉讼事宜,得知小花有欠款纠纷后,多次主动询问并微信发送文档“帮忙”,小花仅回复“好”。2024年4月21日,老缪索要1000元服务费,小花为维持营业厅秩序,自愿支付200元作为微信发文档的服务费。老缪出具收条并签字确认“打官司事宜了结,互不相欠”。次日,老缪再次索要1000元遭拒,双方争执中,小花称老缪为 “神经病”,老缪认为构成人格侮辱并报警。小花现场道歉,老缪后续投诉未果,遂起诉要求小花及其公司致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法院审理认为,老缪主张的委托合同关系无充分证据支持,其索要1000元服务费缺乏依据,且双方已就服务费达成“纠纷了结”共识。小花辱骂行为属私人冲突,与公司无关,“神经病” 系侮辱性言辞,其庭审中自认错误并道歉。最终法院判决小花向老缪支付精神损失赔偿金1元,驳回其他诉求,双方均服判息诉。( 记者 杨作品 编辑 王珊 林秋怡)

【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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