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苹果公司指控涉嫌商标侵权的苹果影院(Apple Cinemas)今日表示,将坚定捍卫自身品牌。
上周五,苹果公司对苹果影院提起诉讼。苹果的律师指控苹果影院“明知且故意使用‘苹果’这一名称,以此制造混淆,谋取自身利益”。
苹果影院自2013年起开始运营,公司声称其名称源自最初计划在罗德岛州苹果谷购物中心(Apple Valley Mall)开设的影院,但该购物中心最终并未开设影院。据苹果影院官网介绍,目前其共有14家门店,其中一家位于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其余门店则分布在康涅狄格州、缅因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罗德岛州和纽约州。
苹果公司认为,苹果影院正计划在美国全国范围内扩张,且扩张地点靠近苹果的总部和零售店。
在诉讼中,苹果公司表示,其“为友好解决此事所做的多次努力”均告失败。苹果还援引了一些人的评论,这些人误以为苹果影院是由苹果公司所有。自2019年起,苹果便开始制作电影和电视剧,并通过其Apple TV+服务进行分发。
苹果影院曾试图为“苹果影院”名称和“苹果影院体验”申请商标,但均以失败告终。2024年,美国专利商标局以可能与苹果的先前商标权产生混淆为由,驳回了这两项申请。
苹果公司正寻求经济赔偿,并要求法院下令禁止苹果影院使用该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