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月8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2608)发布内幕消息公告,就法定要求偿债书作出补充说明。
公告披露,公司根据契约发行了于2021年到期的1.7亿美元10.50%优先票据及2023年到期的1.2亿美元12%优先票据,且已发生这两笔票据下的违约和/或交叉违约。此前,公司同意购买部分票据但未完全执行,未购买本金总额达63,101,000美元的2018年票据及95,000,000美元的2021年票据。2023年6月,原告提出索赔,要求支付未购买本金及应计利息。
2025年3月19日及5月1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分别发出同意令及湯林命令,公司同意支付未购买本金,但尚未就还款时间表达成协议,亦未就应计利息作出安排,且需支付原告法律费用。目前,原告仍有权对公司提出法定要求,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或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就法定要求偿债书刊发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