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月31日,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布公告,其公开发行的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0龙湖06”,债券代码“163901.SH”,将于2025年8月7日迎来本年度的利息支付及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
据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债券期限为7年,并附有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30%,在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根据公告,本年度计息期限为2024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6日,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43.00元(含税)。
发行人已明确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6日,投资者需在该日下午收市后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同时,回售登记期设定为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1日,成功行使回售选择权的投资者将享有本期利息及按面值回售的兑付资金。
为确保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发行人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发行人承诺,将在兑付、兑息日前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负责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投资者可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此外,公告还就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进行了说明。个人投资者需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20%的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对于非居民企业,根据相关政策,其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