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韩忠东
记者 尹鸣
7月29日下午1点19分,百万粉丝网红罗大美遇害案第二次开庭历时5个多小时后结束庭审,法院决定择期宣判。罗大美家属的代理律师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曹德全律师表示,考虑到被告人认罪态度恶劣,原告罗大美家属当庭决定申请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能在刑事方面对三名被告人进行严判。
罗大美的妹妹在法庭外表示,被告人余某生在庭上称,他关注到了罗大美家属在网络上发声,公开了自己的家庭隐私,并对自己进行诋毁,使其家人生活受到影响。“我不明白他怎么知道网络上的消息。”罗大美妹妹否认发表过任何关于被告人及其家庭的任何信息,称到现在都不知道被告余某生家庭的信息。
罗大美妹妹在庭审结束后接受媒体采访。(摄/尹鸣)
罗大美(本名尚某锋)是河南一名反串艺人,经常发布女装扮相表演的视频,其社交平台账号粉丝已破百万。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余某生在与被害人尚某峰交往过程中,知道尚某峰是一名网红,比较有钱,遂产生对尚某峰实施抢劫、勒索钱财的想法。便与其同居女友沙某姣及同伙杨某多次商议抢劫、勒索钱财。
2023年7月5日晚,按照余某生的指使,杨某通过微信将尚某峰诱骗至余某生的租住房内。在房间内,余某生先是将尚某峰控制住,后又伙同沙某姣驾车将尚某峰转移至余某生亲戚的一处闲置平房内,其间多次对尚某峰进行恐吓,胁迫尚某峰向沙某姣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转账。
2023年7月7日凌晨,在向尚某峰索要二百余万元后,余某生将尚某峰杀害,然后将尚某峰尸体运至自家的红薯窖边掩埋。
检方认为,被告人余某生、沙某姣、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余某生在抢劫被害人财物后,为逃脱法律责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