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退款难”“跑路多”?

作者:拓荒牛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25-07-26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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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深圳特区报

预付式消费“退款难”“跑路多”?

深圳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助力消费纠纷诉前化解

漫画 冯大美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张燕)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度全省法院“十佳司法建议”,其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预付式消费合同联动监管加强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司法建议”入选。

预付式消费是经营者广泛采取的一种有效吸附消费者,同时解决自身现金流动性困难的消费模式。这一消费模式已广泛应用于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网络服务等多个领域。然而,这一消费模式背后却隐藏着诸多问题。有的经营者存在夸大服务效果、设置不公平的格式条款、通过个人账户不规范收款、突发性结业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面对这类纠纷,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在维权时寸步难行。

面对预付式消费维权困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调研分析近几年该类案件特点的基础上,向市场监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提出四点建议:第一,制订预付式消费专项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加大监管力度;第二,多部门联合建立预付式消费纠纷专项工作机制;第三,推进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信息查询和消费者风险提示工作;第四,扩大预付式消费合同范本的行业范围及完善合同文本内容。

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复函表示将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推动预付式消费监管升级。一是监管方面,就完善预付式消费合同监管,积极推动完善地方立法。二是信息查询和风险提示方面,聚焦群众关注的重点行业,开展主体摸排纳管;搭建监测预警平台,对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管理;加大信用信息披露力度。三是在规范合同文本方面,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经营者预收款合同必备条款;联合多部门出台合同示范文本促进行业规范经营;针对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将与司法机关加强沟通协调,针对预付式经营领域涉嫌诈骗、抽逃资金、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形成有效的震慑力,破除当前预付式经营监管面临的突出难题。

案件特征

结合深圳法院受理案件情况,预付式消费合同纠纷具有以下鲜明特征:一是原告均为消费者,且引发诉讼的原因较为集中;二是诉讼纠纷涉及行业多集中于私教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三是个案金额不高但涉及人数众多,较易蔓延。四是书面协议签约率低,合同里常含“概不退费”等不合理格式条款。因此,针对此类纠纷的多元诉前化解需求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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