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会五笔又不懂拼音,只能用电脑打字的0.5版写文章 | 陈荣力

作者:拓荒牛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25-07-24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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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有人问我,你现在写文章是电脑打字还是仍用笔写?我总一阵踟蹰。踟蹰不是因为我连这么简单的问题也回答不了,而是要明确地回答得费几句口舌,当然脸面上的尴尬也是一个因素。

王永民五笔字码打字的流行,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电脑基本普及的时候,那时我正在本地的一家报社任职。写文章是报社工作的天职,加上大多是急就章,再沿用旧习在方格纸上写,效率不说,脸面上也过不去。于是先是自学,后来又参加机关专门组织的五笔字码培训班,再找人一对一地辅导,如此折腾,那五笔字码打字对我愣是擀面杖吹灶火——一窍不通。

也苦恼,也焦虑,更恨铁不成钢。细究起来,除了毅力与恒心不足,最大的问题是我这人天生一心无法两用。这边五笔字跟大海捞针似的好不容易在键盘上找到对应的字母,那边要写的是哪一句话、哪几个词语,早已一片空白。这样顾此失彼、左支右绌的失败屡屡发生,终成死穴。

也有人建议,学学拼音打字。但我读书的时候,从来没教过汉语拼音,加上几十年一口掺水包换的土话,声母、韵母、前鼻音、后鼻音、翘舌音等况如天书,拼音打字比五笔的难,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上帝关上一扇门,总会打开一扇窗。几乎在五笔打字流行的同时,电脑手写板也粉墨登场。我不知道如我这样既不会五笔又不懂拼音,只能用手写板在电脑上写文章的(比例肯定很小),对手写板是怎样的体验和评价?在我,不啻是我电脑上写文章的诺亚方舟——除了输入方式不同、速度和正确率相对较低外,手写板写文章与五笔和拼音的成效如出一辙。更重要的是手写板依旧是传统的手写方式,彻底消弭了我一心无法两用的积弊。细算起来,我使用手写板的时间已有26年,用破的手写板不下20块,而写出文章的字数也该超过200万了。

因此,对开头的问题,明确的回答应该是:既用电脑也用笔,电脑与手写笔连合着写,或用我自己戏称的电脑打字的0.5版写。我想这样的0.5版,既是传统之笔与现代电脑的结合,也是时代诉求与主观条件的结合。如此结合,怕也算是当代语境下笔的一种花絮吧。

我上小学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初,那时普通的铅笔2分钱一支。用到实在捏不住了,我们还得在只剩寸把长的铅笔上再套一个竹管或绑两截筷子,接着用。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位叫连妹的女同学。连妹的父亲在杭州工作,她的铅笔盒里时常会有一二支带橡皮头的花铅笔。这是班中的惟一,在全校怕也绝无仅有。一天上课,连妹打开铅笔盒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她早上刚带来的两支花铅笔,一支也不见了。正上课的老师得知后思考了一会,然而说:连妹的花铅笔不见了,这是连妹的铅笔,我们应该归还给她。现在我们每个同学轮着去一趟厕所,哪个同学在厕所里捡到了花铅笔,就交给老师。不到十个同学去厕所,花铅笔就在厕所里被捡到了。我们十分敬佩这位老师。从此我们这个班级再也没有少过东西。

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在一个乡村供销站当营业员,用得最多的是1角钱一支,开发票或写码单用的圆珠笔(也叫原子笔)。圆珠笔价格便宜,使用又不像钢笔一样得常灌墨水,十分叫得应。但圆珠笔有一个弊端,不能揣在口袋里。起先我不知这个“窍坎”,用好圆珠笔就随身揣进白衬衫的口袋,没多久圆珠笔受热,笔油流出一大片,白衬衫小半件成了蓝衬衫。从此我也暗稔了一门冷知识,如果说笔挺的中山装上口袋插一支二支钢笔的大抵是一个知识分子,那么耳朵上夹一支圆珠笔的,八九不离十就是一个营业员或仓库保管员。

如此的冷知识亦可举一反三。

那时候还没打印机,学校的考试卷、单位的学习宣传资料等,都得蜡纸垫着钢板用铁笔刻好后再油印。如果哪位右手中指上节的左侧有一块石硬的厚茧,不用猜,这位不是老师就是“刻蜡纸”的老手。而倘若这中指部位石硬的厚茧,换成一片始终洗不去的蓝水渍或黑水渍,那这位干的笃定是会计的活。

为何?那时会计做传票、记账用的笔,都是笔尖特别细的蘸水笔。蘸水笔的笔头仿如一把微缩的剑头,特适合写很小的字,而会计传票、账本的格子仅为两三毫米大,非用蘸水笔写不可。蘸水笔是蘸一下墨水写一阵,再蘸一下写一阵的,时间一久沾在笔杆下端的墨水,便渗入手指,留下或蓝或黑的手渍。

关于蘸水笔,还有一个插曲。

一年我们供销站选拔会计人选,有一个考试,我也是参考的三个人之一。考试挺简单,就是打算盘、入账本。打算盘不用解释,入账本就是把一大摞发票和凭证的内容、金额,一一写入账本对应的摘要栏和标有万、千、百、十、元、角、分的金额栏中。当时每个人桌上放着两种笔,一是普通的钢笔,一是蘸水笔。我没用过蘸水笔,凭习惯拿起的是钢笔。结果账本中摘要的内容和金额当然是正确的,但本面却似“花狸猫”,尤其是两三毫米大小的金额栏上,那些阿拉伯数字大大小小、歪歪扭扭的,像“阿飞跳舞”。而同考的另一位同事,用的是蘸水笔,父亲又是会计,尤其那一手阿拉伯数字,写得像印刷体。

我落选是自然的事,但这一落选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笔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用笔的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其实只是一个层面,更深的层面是,有了利器,还得有与用好利器相匹配的技艺、能力和水平。譬如一个优秀的画家和书法家,他的笔何尝不是成了他的手,成了他身体器官的一部分?

2010年,我女儿高考,考进了上海外国语大学的新闻传播学院。亲戚和朋友来祝贺,送给她的纪念品有三四样是派克牌钢笔。这派克牌钢笔价格倒不贵,也就三四百元一支,但包装、外观十分漂亮,而且送笔的人差不多都说,你女儿会写文章,送支笔祝愿她以后写得更好。其实我清楚,女儿从上小学开始,估计一直都没用过钢笔。上小学时是铅笔,后来一直用的就是一次性的签字笔。我当然不能再送她笔了,咬咬牙,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也算是达到了大学生的标配。

那几支派克牌钢笔,我一直原封不动地收在柜子里,也没有送人。我知道,它们是笔,也是一份祝福,一份心愿,一份希冀。作为情感和价值的象征,在我们传统的认知里,笔从来都是值得珍惜和寄予的。虽然现在不少的家庭,尤其是年轻人的家庭,恐怕很难找得到笔了,但我相信,这样的珍惜和寄予还是会留存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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