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景区摆渡车“宰客”刹车关键在监管

作者:拓荒牛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25-06-20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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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安庆日报

有的景区大门设置太远,游客被迫乘坐摆渡车;有的景区摆渡车存在车票捆绑销售、管理混乱等问题。专业人士认为,景区摆渡车往往被“打包”给第三方公司运营管理,易出现监管模糊地带。景区应将摆渡车线路设置得更具游览性、便民性,而非将其作为增收渠道。(6月15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景区摆渡车(接驳车)作为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在服务接驳游客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逐渐成为景区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摆渡车服务的普及,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一是乘坐摆渡车成了一些景区的“必选项”,二是收费不合理,三是有的景区门票与车票捆绑销售;甚至还有景区刻意将大门修在距离景区很远的地方。

有些景区为了交通秩序和环保,设置摆渡车有一定必要性,但这种服务理应包含在门票之中。遗憾的是,目前几乎所有景区都将摆渡车服务变成了收费服务,而就多数景区来看,也明显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变相强制游客购买摆渡服务牟利,游客对此叫苦不绝。毫无疑问,景区此举涉嫌侵犯了游客的消费权。

事实上,游客苦于“宰客”摆渡车久矣。景区借摆渡车“圈钱”乱象,引发民众不满,已成为旅游的一大痛点,要求整治的呼声越来越高。而低价甚至免费接驳交通难以推广的原因,既有经营方控制成本的考虑,也有变相牟利的驱使,因此有必要厘清“必要接驳”与“变相牟利”的关系。

可见,应基于景区客观需求的必要性进行判定。从生态和文物保护角度看,若核心区域存在明确法规限制或科学依据表明机动车进入会对环境、文物造成不可逆破坏等,就需要摆渡车服务。如果距离景区过长,可以靠公交替代。还要给游客充分的选择权,确实需要也不能强迫,收费也要透明合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景区接驳车乱象的本质,其实是公共服务属性与商业盈利逻辑的冲突。未来需通过政策刚性约束商业过度扩张,如公式成本;技术赋能,如智能调控或无人驾驶等,推动摆渡车从“强制消费工具”转向“全域旅游连接器”。但就目前来看,还是要加强监管,就是说,给景区摆渡车“宰客”刹车关键在监管,由此才能使景区免除靠摆渡车“宰客”圈钱的恶名。

□刘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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