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关艳莹
6月16日,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斗山人民法庭法官走进台山市冲蒌镇某村一处西瓜田,实地调解一起涉西瓜种植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今年4月,林某承包该村经合社近2000亩农田种植西瓜,后因经营不善,拖欠租金45万元。经合社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经法官释法说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合同解除,林某当即支付部分租金,并承诺剩余租金分期付款。
图为法官在瓜田里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情况。
关艳莹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