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我院基本陈列展示内容,更好地弘扬、传播安徽地域文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展品:
一
征集范围
(一)反映安徽各历史时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实物,如石刻碑拓、文字砖瓦、刻铭古器物、印章等。
(二)反映明清时期安徽籍考生科举考试的相关文物,如劝学碑、试卷等。
(三)反映明清时期徽商在全国各地开展盐业、茶业、木业等行业经营活动的物证,如牌匾、印章、广告单等。
(四)反映明清时期新安医学发展的实物,如针灸针、针盒、脉枕、经脉图、铜人、戥子等。
(五)与桐城文派代表人物刘大櫆相关的文物,如书画作品、印章、文房用品等。
二
征集标准
(一)拟征集藏品应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
(二)拟征集藏品应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无纠纷。
三
征集方式和程序
(一)此次专题征集主要以接受捐赠的方式进行。
(二)征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藏品征集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三)我院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具有重要意义藏品或捐赠数量较大的捐赠者,将予以公开宣传报道。
(四)捐赠藏品者需要将藏品资料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ahbwyzj@163.com)。藏品资料信息包括名称、尺寸、质地、不同角度的藏品图片、藏品来源(流传经历)、捐赠人信息、联系方式等。
(五)经初选符合要求的拟征集藏品,我院将通知藏品持有者出具实物,并组织专家现场鉴定,经评估后符合入藏要求的,商定具体征集事宜。
四
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
五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子邮箱:ahbwyzj@163.com
联 系 人:保管部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733893(工作日时间)
根据工作规范要求,原则上不接受无预约来访及其他方式转送相关捐赠资料和实物,敬请理解。
此次藏品征集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所有。
供稿:李婷
编辑:张梅
审核:刘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