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银行卡隐患大

作者:拓荒牛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25-05-08 14:03
资质办理服务中心 - 服务中心

本文转自:福州日报

  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借他人,没想到却沦为犯罪团伙洗钱的工具人。2021年,某高校在校研究生王某在勤工俭学期间将个人名下5张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及手机出借给同事,帮助实施转移犯罪所得资金,并从中获利1600元。经查,王某所提供的银行卡被用于网络犯罪收款,涉及10余名被害人共计50余万元。

  法院判决王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王某因在校期间被判处刑罚,导致被学校开除,未能正常完成研究生学业。

  法官提醒,在校学生勤工俭学是美德,但一定要选择正规的企业,并对企业的合法性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切记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可能导致违法犯罪。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全文共434字)
当前用户暂时关闭评论 或尚未登录,请先 登录注册
暂无留言
版权所有:拓荒族 晋ICP备170024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