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发布提醒:无需向越南口岸公职人员支付“小费”

作者:拓荒牛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24-02-21 11:41
企业数字化(企业CBD) - 企业数字化服务部
近日,驻胡志明市总领馆接到中国公民反映,在入境越南时被越方口岸工作人员索要“小费”。我馆对此高度重视,已向越方有关部门提出严正交涉,敦促越方切实展开调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口岸公职人员以任何形式收取“小费”。我馆将持续密切关注有关动向,坚决维护中国公民正当合法权益。

驻胡志明市总领馆再次提醒中国公民:越南政府明确禁止口岸公职人员收取“小费”,外国公民无论从航空口岸或陆路口岸入、出境越南,均无需向当地公职人员支付“小费”。建议中国公民在越入出境时,切勿通过支付“小费”换取通关便利,如越方公职人员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费”,应坚决抵制拒绝,并立即联系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寻求协助。要注意采集涉事口岸、窗口序号、人员工号及事发时间等证据,及时向使领馆提供。同时应注意,根据本人赴越目的通过正规渠道申请相应种类签证,入境前应备齐所需材料。如已申请电子签证,应提前打印出纸质版电子签证凭证,避免因手续不全为口岸人员索要“小费”提供借口。

越南报警电话:0084-113;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来源: 环球网
当前用户暂时关闭评论 或尚未登录,请先 登录注册
暂无留言
版权所有:拓荒族 晋ICP备170024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