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利用界面新闻侈谈捐资助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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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介绍,教育捐资是境内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在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无偿用于教育的资金或物化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规定,“鼓励和提倡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不计征税”,“欢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外籍团体和友好人士对教育提供捐赠”,“对教育事业的捐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应纳税的所得中予以扣除”。教育捐资的种类主要有:①捐助大额资金作为本金,其利息用于捐助办学。②捐助数额不等的资金,全部用于办学,一次性或分批使用。③捐助物化资金,如购置不动产作为捐助本金,其产业利润在扣除再生产投资后用于捐资助学。受捐对象有多种情况:一种是规定受捐范围而无特定捐助对象,而是由捐资者捐予政府,或提出受捐原则或未提出受捐原则,然后由政府根据受捐原则或需要进行分配;此外,是由捐资者设立捐资资金管理委员会,然后由该委员会或根据受捐原则或根据需要分配捐助资金。另一种是既规定受捐范围又规定受捐对象。对于各级政府和学校而言,在教育捐资符合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不应强行规定捐资者的捐资对象,而应向捐资者介绍国家和当地教育发展的战略重点,反映教育发展战略重点中资金严重短缺的区域和项目,反映国家、学校在实旋教育和个人在接受教育中的资金困难,鼓励捐资者优先捐助国家、地方、学校重点教育发展项目,优先捐助品学兼优而家境贫寒的个人或因家境贫寒而无法接受或受完义务教育的个人。 教育捐资在捐资者根据法定程序完成所捐资金交付后,其所有权或其形成的产权发生改变,由受捐者所有。为了防止受捐者挪用、滥用或贪污捐助资金等情况的发生,为了确保教育捐资的安全和正当使用,以鼓励社会和个人更多地关心、资助教育事业,备级政府必须加强对教育捐资使用及管理的监督,产肃处理或严惩挪用、滥用或贪污捐助资金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允许捐助者在根据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规定受捐原则和使用、管理办法;允许捐助者依照国家宪法、法律,在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等前提下对所捐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教育的捐赠,必须用于教育,不得挪用、克扣”。
教育督导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介绍:拟定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国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起草国家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教育督导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似乎不管教育收费,不管捐资助学。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利用界面新闻侈谈捐资助学款?啥也不懂,乱呛黄瓜种。
举证如下:
2022年12月29日,教育部网站《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2022年6起学校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日前,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对6起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工作要求。《通报》指出,山西、河南、安徽、浙江、广东和陕西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理。一是山西省太原市部分学校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违规收费。太原市21所学校以教育信息化为名采取与教学管理行为挂钩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及课程资源,共涉及5207名学生。学校违反了“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的规定。目前,相关学校已清退违规收费2608.99万元;太原市有关部门对33名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等处分。二是河南省新乡市金龙学校、太行中学违规预收学费。新乡市金龙学校、太行中学违规预收学费,共涉及5711名学生。两所学校违反了“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的规定。目前,两所学校已清退违规预收学费7393.2万元;新乡市教育局对两所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3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三是安徽省铜陵市第三中学以家委会名义违规收费。铜陵市第三中学部分班级以家委会名义收取班费,用于代缴教材费、代购教辅等。学校违反了“严禁以家委会名义,收取校服、讲义资料、试卷等费用”的规定。目前,学校已清退违规收取的班费11.64万元。铜陵市教体局对铜陵市第三中学进行通报批评;对2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等处分。四是浙江省遂昌县遂昌中学、遂昌育才高中违规收取暑假补课费。遂昌中学、遂昌育才高中违反了教育部关于“暑期托管”期间不得组织集体补课的要求,违规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目前,遂昌中学、遂昌育才高中已清退全部违规收费65.01万元;遂昌县教育局对遂昌中学、遂昌育才高中进行通报批评,对1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五是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部分学校违规收取捐资助学款。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和广州市慈善会合作,设立“广州市慈善会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个人捐赠资金5.6亿元。教育局、相关学校违反了“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的规定。目前,捐赠资金按要求全部用于教育事业支出,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责任人进行约谈。六是陕西省西安科技大学违规收取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费。西安科技大学6个学院违规向研究生收取毕业论文答辩费,共涉及192名学生。学校违反了“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目前,学校已清退违规收费20.54万元,对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一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大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二要完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针对课后服务、研学旅行、食堂、校服等收费新情况,加强收费管理,健全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三要继续扩大和优化教育投入,严禁以乱收费弥补投入不足,不断提升教育财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212/t20221229_1037074.html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或许不知道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权限。
2023年1月1日,界面新闻(熊丙奇)《要求违规捐资助学款用于教育事业发展,是纵容违规乱收费》: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日前,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对6起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工作要求。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部分学校违规收取捐资助学款是此次被通报的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例之一。据通报,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和广州市慈善会合作,设立“广州市慈善会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个人捐赠资金5.6亿元。教育局、相关学校违反了“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的规定。目前,捐赠资金按要求全部用于教育事业支出,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责任人进行约谈。违规收取的捐资助学款,该如何处理?是不是只要没有进有关人员个人的腰包,而是用于教育事业支出,就“下不为例”?要严厉杜绝以捐资助学为名进行违规乱收费,必须在查清违规收费事实基础上,清退所有费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早在2010年11月,教育部就发布《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并表示“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020年8月17日,教育部、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毫无疑问,收取与招生人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就是违规乱收费。哪怕所收费用是用于当地教育发展,也不具有任何合理性、合法性。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收取的与入学挂钩的个人捐赠资金高达5.6亿元,表明这一违规操作已成体系,涉及家长众多。这一违规乱收费问题,早在2020年就曾被曝光。据媒体报道,2020年广州市荔湾区的一年级学生家长陈先生反映,其孩子所在小学要求非广州市户口的一年级借读生家长支付一笔金额高达数万元的“捐款”,收款方为广州市慈善会。类似情况在詹天佑小学、增滘小学、海北小学等同区多所公办学校出现,不少借读生家长对这次“捐款”抱有疑问。当时,荔湾区教育局回应称,“广州市慈善会荔湾教育发展基金”项目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荔湾区教育事业发展,捐款以自愿为原则,目前已要求相关学校对家长做好解释工作。中小学在招生时,违规收取择校费、借读费,大多得到当地教育部门支持。后者希望通过收取择校费、借读费,来筹集教育经费,以此“节省”对教育的投入。简言之,以“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思维,推卸地方政府发展教育的投入责任。对于违规收取的捐资助学费,应该清退所有费用,因为这是向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额外收费。不论是本地户籍学生,还是随迁子女,只要符合条件,都应享有国家的义务教育政策,纳入财政保障。如果对违规收取的捐资助学费,只是“要求”其必须用于教育事业发展,这对地方政府教育部门来说,就是“零处罚”,而且正中下怀“确认”了这一收费的合理性。由于“捐赠助学款”可以抵充教育投入,对于教育部门此类“挣钱行为”,当地政府部门,以及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通常的态度是睁只眼闭只眼。对此,必须通过强化教育督导,让教育督导长牙齿,来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教育投入职责,以此遏制教育乱收费,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利,全面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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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以上文字,给读者的初步印象是: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利用界面新闻侈谈捐资助学款?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是上海交通大学淘汰的不称职的职员。或许不是双开。或因长期不交党费而自动脱党。没有教师资格证书,没有新闻从业许可证书,自封“教育学者”,冒充专家教授,披着没有任何行政级别的民办非营利组织(不是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审批的教育科研单位)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的外衣(没有聘用合同,没有任命文件),在新闻评论界招摇忽悠。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滥竽充数,鱼目混珠。蛊惑民众,折损自己。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以上内容,约****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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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并非“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年过花甲不知天命。老朽愚钝幼稚可笑。独特方式报效国家服务人民。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禁虚止假,抑狂制癫。针砭时弊,线锁秒杀。滴水穿石,烛火融冰。挥刀断流,舞剑拦风。温水煮青蛙,烈火烤田鸡。大庭训佞子,广众审刁民。常引用网络文字资料,发表文章不是为了得稿酬。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