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理工大学使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看走了眼

作者:匿名 分类:教育研究 时间:2023-01-14 10:59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使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看走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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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三条 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高等教育事业。

第四条 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六条 国家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举办高等学校,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事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二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第三条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上述法律规定说明,国家依法管理教育事业(包括依法管理民办教育事业)。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使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看走了眼。

举证如下:

2023年1月5日,《北京青年报》(熊丙奇)《企业家举办民办高校有哪些新看点》:继“玻璃大王”曹德旺捐资百亿建大学之后,中国芯片首富、韦尔股份创始人虞仁荣也捐赠300亿建设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据宁波市教育局消息,该校由虞仁荣教育基金会举办、浙江省和宁波市政府重点支持。另外,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也加入了企业家办学的大潮中。据报道,日前,珠海格力职业学院经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珠海格力职业学院拟办成高职学校,属民办学校性质,面向全国招生。我国企业家举办民办高校,又有了新看点。一是从投资到慈善、公益的转变;二是从重短期利益到重长期社会效益转变;三是从直接指挥办学到实行现代治理转变。这三大积极转变,有利于发挥企业、企业家的作用,办出有特色、高质量的民办高校,树立民办教育的新形象。我国之前的行业、企业办学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为本行业、企业培养人才(员工),这导致人才培养口径窄,缺乏更强的适应性;二是由企业或者企业家直接指挥学校办学,要求学校设置什么专业,主导对教师的管理与考核,学校的管理方式要么是企业管理,要么是家族式管理。有调查显示,我国以前的民办教育举办者,更多是出于追求利益回报的心态。而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教育实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类管理,就在于引导部分民办教育举办者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让民办教育更具公益属性,也要求企业、企业家以慈善、捐赠心态对待举办民办学校。确保民办学校的非营利性属性,最好实行基金会办学模式,所有学校收入,包括企业捐赠、学生学费、政府拨款等都进入基金会,全部用于办学,办学结余不得用于分红。从近年来新成立的几所民办高校看,包括西湖大学、福耀科技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都采取的是基金会办学方式。民办学校采取基金会办学模式,不但可以确保学校的非营利性,还有利于实行现代治理。应成立基金会理事会(董事会),负责重大战略决策,遴选学校校长,建立基金会理事会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避免企业家直接对学校校长发号施令。在学校内部治理中,设置学科、设置专业、实施教育教学改革、管理教师等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则由教授委员会负责。这有利于学校形成自身的办学定位,根据办学定位、办学条件设置专业、改革课程体系,既坚持办学规律,又形成本校的育人特色。我国已经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的普及,而在教育后普及时代,鼓励企业家办学,不仅仅是为了增加教育资源,而是推进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行业、企业举办民办高校,其中部分专业可以采取订单培养方式,产教融合为企业培养所需要的人才,但人才培养不能止步于此,不能就只对接企业需求办学。企业家捐资举办民办高校应该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提高人力资源素质作出贡献。企业举办民办高校,不能追求从办学中获得现实的经济收益,而是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长期获利。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全面规范校外教育培训行为,稳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企业家捐资兴办,采取基金会办学模式,实行现代治理的民办高校,值得期待。

http://epaper.ynet.com/html/2023-01/05/content_410582.htm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54110184046751679&wfr=spider&for=pc

https://t.ynet.cn/baijia/33765844.html

读完以上文字,给读者的初步印象是:宁波东方理工大学使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看走了眼。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所说的企业家举办民办高校新看点,属于无稽之谈。涉嫌误导社会舆论倾向。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2011年1月至今被选为江苏省昌明教育基金会(简称新教育基金会)理事、监事,占位吃饷。是上海交通大学淘汰的不称职的职员。或许不是双开。或因长期不交党费而自动脱党。没有教师资格证书,没有新闻从业许可证书,自封“教育学者”,冒充专家教授,披着没有任何行政级别的民办非营利组织(不是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审批的教育科研单位)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的外衣(没有聘用合同,没有任命文件),在新闻评论界招摇忽悠。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滥竽充数,鱼目混珠。蛊惑民众,折损自己。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以上内容,约****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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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年过花甲不知天命。老朽愚钝幼稚可笑。独特方式报效国家服务人民。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禁虚止假,抑狂制癫。针砭时弊,线锁秒杀。滴水穿石,烛火融冰。挥刀断流,舞剑拦风。愚公移山,智叟填海。引经据典,驳斥荒谬。点到为止,适可而止。温水煮青蛙,烈火烤田鸡。大庭训佞子,广众审刁民。常引用网络文字资料,发表文章不是为了得稿酬。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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