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企业喜欢开普票?节税?

作者:石亚茹 分类:财经金融 时间:2020-10-01 13:54
山西代理记账服务中心 - 运营部

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处的环境不同了,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如果成本这块儿不能压缩,就只看能不能在税收这方面筹划、降低企业的成本。但是,在制定税收筹划进行合理的过程中,要保证是合理立法的,这是也是企业规范经营、降低税负的基本要求。企业为了长期稳定的发展下去,改变了企业的交易方式,或者最大利用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也对发票的开具也增加了相应的条件。为什么开专票就要多加钱?

国家税务局在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中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但是国家同时也有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以上政策说明了开具专票就不能享受国家的免税优惠政策。并且小规模纳税人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销售额是有限制的。销售额无论开什么票,开不开票都是销售额一旦开具了专票,这笔收入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且会占用免税额度。

来看案例:

A公司是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季度销售货物合计收入28万元,其中自开具普通发票13万元,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是15万元,A本季度缴纳增值税是多少?

小白:本季度缴纳增值税是:“0”

答:错。

分析:有些小白开始吵吵了了,就是“0”啊,政策不是说了么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行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么。”

咱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要知道,销售额=开具专票销售额+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纳税调整收入

虽然,就A公司本季度来讲,本季度是没有未开票收入,即使开票收入合计也未超过30万, 但是对于A公司来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论是代开还是自开,都是要缴纳增值税的。

A公司将自开的普票和代开的专票全部作为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按季申报未超过30万元,不征收增值税,那A公司本季度未超30万,应纳增值税为0;

对于那B公司取得A公司的15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抵扣条件。假设B比公司本月销项税1万元,进项税额为15*3%=0.45万元,则本月B公司应那增值税为1-0.45=0.55万元

从税务征管角度考虑:要征收增值税0.55万元,但是我们看到15万元却流转了两次,也就是在纳税环节即在A公司享受了一次免征,同时也在B公司做了进项抵扣,显然这是不符合常理的,相当于税务局在为A公司提供了一次免征机会,同时也让B公司享受了一次抵扣的机会,双重优惠政策后,税务局拱手送给企业0.45万元的税金,这显然不符合取之于民的本质

所以啊,不论是代开还是自开,它只是换了一种开票方式和地点,其并没有改变专票的性质。对于上述的A、B公司享受双重优惠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不论是代开还是自开的专票,都不能和自开的普票一起享受免征政策。

话说回来。回到A企业,不但要缴纳增值税而且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还要占用公司的免税额度。有些销售单位不愿意开专票或者开专票就要加钱的这种方式,着实让人不爽,但是对于销货方来讲,为了能够享受免征增值税这一个优惠,他做了他能做的。

注意:

很多的企业不愿意开专票,只愿意开普票其实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购买方只要获得了专票才能抵扣进项税。这就使得买卖双方有了利益冲突。为了使双方企业都能获益,大多数时候都是开具普票的同时降低销售价格,或者开具专票的同时增加销售价格。具体采用什么方法要根据双方的协定,尽量使得双方利益最大化。

来源:雷克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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