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养老保险政策“空窗期”一年 新政策何时可续上?

作者:石亚茹 分类:资讯政策 时间:2020-07-04 11:49
社保公积金服务中心 - 运营部

养老保险永远是最正宗的民生话题。特别是近年来,中国社会加速进入老龄化后,养老话题的热度飚升。今年两会,数位代表再次呼吁尽快对此前试点的税延养老保险出台后续新政,并尽快扩大试点地区,以覆盖更多的保障人群。

但事实上,无论是出台后续新政策,还是扩大试点地区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数据也许能佐证这种难度:2020年一季度,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325亿元,期末有效承保人次6758万,积累了超过5320亿元的保险责任准备金,较年初增长11.7%。同时,保险业在企业年金市场共计为7万余家企业提供受托管理服务,覆盖1400多万人,受托管理资产9543亿元,占企业年金法人受托业务的70%左右。

而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截至2020年4月底,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19家公司出单,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0亿元,参保人数4.76万人。虽然监管层对此的评语是“进展较为平稳”,但其规模差距是不言而喻的。

与估算相去甚远的规模

2018年5月1日,税延养老保险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三地正式开启为期间一年的试点。即使是这样,也是历经了整整十年调研,千呼万唤才出来的结果。可见税延养老保险的难度之大。

当时市场非常看好个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后续走向。有专业机构曾经测算,这一业务可为保险市场带来每年近8000亿元的保费收入。这一数字无疑非常具有吸引力。据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人身保险保费收入30995亿元,而这8000亿元无疑属于增量保费空间。但两年过去了,不仅试点地区的政策陷入了一年的“空窗期”,而且试点效果也不尽如人意,扩大试点似乎也暂难有下文。

为何一个被大家均看好的发展方向,却落入这般尴尬境地?有点类似曾经热推的“以房养老”的保险养老模式,听上去很热闹,很有市场质感,但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事实上税延养老保险的推出的确非常受市场欢迎。

“从我们对市场的感受来看,市场对税延养老保险政策反响非常热烈。试点期间,我们接到大量客户主动呼入电话,咨询了解税延养老保险政策事宜。”中国太保寿险的一位资深人士对记者如是说。

保险公司方面的准备也相当完备。以试点地区主力销售公司中国太保为例,其不仅在行业内率先开发了税延养老保险计算器,让客户可以自主进行税延养老保险税收优惠额度测算;还提供出十种场景化、多样化投保模式,供客户自由选择。

尽管如此,最终还是出现了低于预期的结果。试点一年后的调研数据显示,三个试点地方的投保率均较低,较被看好的上海市场仅有1.3万人参保,有的企业参保员工甚至是个位数。

中国保险学会秘书长黄志强说的一句话很能代表行业的心情,他说:“税延养老保险政策出来之前,整个行业内抱以极大的期望,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它可能还不是行业可以依靠的大树。”

普遍认定的三大问题

税延养老保险并非中国创新,它是个“泊来品”。众所周知,美英、加拿大等国的税优型养老保险制度发达。特别是美国,是利用税优激励政策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较为成功的国家。据统计,税收优惠比例每提高1%就可使参加保险的人数增加3.52%。美国的IRAs加上以401K计划为代表的DC计划,在税优推动下,成为40多年来美国养老金资产持续增长的主要来源。

税延养老保险有成功的国际经验在先,为何在我国却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呢?目前业内普遍认定有三大问题,包括:

一是试点区域窄、时间短,政策效果未完全呈现。税延养老保险政策试点仅在上海、福建(含厦门)、苏州工业园区实施,覆盖人群范围有限;二是领取期税率较高,政策优惠覆盖面窄,特别是2018年10月个税起征点调整后,政策覆盖人群进一步减少;三是税收优惠额度低。税延养老保险保费优惠限额是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即使个人有超额缴费意愿和能力,因超额缴费部分不能享受税延政策优惠,将面临缴费期和领取期双重征税问题。

还有专家提出,代表国际主流发展趋势的递延纳税型补充养老保险(EET)模式移植到国内,与我国现行分类所得税制存在冲突。社科院拉美所所长郑秉文认为,这种冲突会导致任何EET模式在中国难产,包括个人商业保险及企业年金。他建议做过渡性试行,待时机成熟,再转向“纯粹EET”。

对于下一步税延养老保险应该何去何从?对外经贸大学教授王国军说:“在宏观层面,继续推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发展是我国应对白发浪潮的必然选择,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建立税收递延优惠和直接补贴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他提出要改造税延养老产品,提高参保人缴费水平,简化税延抵扣业务流程,最终效果就是让政策红利得到最大程度释放。

保险公司还有多大机会

虽然税延养老保险面临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对保险公司来说仍然是一个值得特别关注的机会领域。当下已经形成的共识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第一支柱,几乎承担了全部养老责任,面临较为严重的可持续发展压力,亟待在国家政策扶持下发展第二、第三养老支柱来平衡。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养老保险费率下调,这有利于保险业在养老第三支柱建设中获得更大的空间,如果能进一步发展税延养老保险,这机遇更是显而易见的。

如果按民生证券曾经的测算,假设税延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即使在每月缴费额度1000元、缴纳人数3000万人、参与度50%的情况下,每年也将新增1800亿元的保费。这种增量发展空间将给保险机构的带来的是持续而稳定的新业务价值增长机会。

从种种迹象看,目前监管层面对推动税延养老保险还是相当关注的。比如银保监会近期有明确表态,下一步将积极协调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完善税延保险试点政策,扩大试点地区范围。只是鉴于牵扯税制等更深层和复杂的问题,目前进一步的动作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不过,根据此前《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一年试点期限结束之后,会“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有人担心,在后续税延养老保险新政中,保险公司将不能再独享蛋糕,而需要与银行、基金、信托等金融行业分食税延养老保险市场。其实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保险公司如何在政策“空窗期”服务好存量客户,保持住自己的先发优势,积蓄能量以便能在后续的竞争中强劲胜出。这也许是保险机构当下需要好好考虑的事情。(经济日报记者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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