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这四种“公转私”行为将被严查!

作者:张超 分类:财经 时间:2020-05-2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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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要注意了,税务将重点稽查“私户避税”相关企业,不仅查公司账户,连带公司法人及股东的个人账户也将一并清查。

“私户避税”不合法,偷税漏税构成犯罪的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刑事处罚。一旦被稽查,补税事小,犯罪事大,将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巨大影响。

 

2020年,税局将严查这四种“公转私”行为

1、公司之间的借款或公司和个人之间的借款,无相关合同约束。

公司之间的借款,公司对个人借款,双方需要有规范的借款合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借款原因。

2、对公账户根据客户的要求打款给个人

①客户是个人,公转私需要有合法的交易合同,开具发票抬头是个人的。

②客户是公司,只能对公转账!公司之间交易需要有合法的交易合同,开具发票抬头必须是公司的。

3、公司平时收入直接转入法人的微信和支付宝,月底法人提现到个人卡,再转到公户上

微信号与支付宝账号非公司对公账户,应注册对公的微信与支付宝账号,再进行对公转账!备注代收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4、交易发生退款时,按客户要求将退款打进私户

这属于非法公转私!款项应该原路返回对方公司公户,而非另外打一笔钱到客户的私户。

(来源:税务筹划税优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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