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指导思想
领军人才工程着眼于选拔造就一批矢志爱国奉献、政治立场坚定、勇于创新创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加快解决我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人才结构失衡、领军人才匮乏、人才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相对不足等问题,促进和引领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领军人才工程对某一阶段内高端人才作动态认定和重点培养,促进高层次人才质量提升。推选分期分批进行,2020年组织开展首批推荐工作,原则上每 2 年一批,力争到 2025年选拔培养形成一支 500 人左右规模的行业领军人才队伍。
(三)实施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党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工作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培养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这一中心环节,科学谋划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培养工作,努力把高层次人才资源优势转化为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注重激励创新。健全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创业创优的良好环境,培养人才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激发人才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活力。
(一)推选范围
重点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注重选拔培养适应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需要的“高精尖缺”人才,加大对广电 5G 方向等新科技人才、网络视听新传播人才、网络文艺新创作人才、安全播出新保障人才、网络安全新技术人才、媒体融合新运营人才等的选拔培养力度,对现职党政干部推荐为人选应从严掌握。
(二)资格条件
推荐为领军人才的人选,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的在职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现职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两院院士”),已纳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突贡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特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百千万”)、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等更高层次人才工程的人选,原则上不再纳入本人才工程。
(三)推选程序
领军人才遴选坚持差额择优、优中选优,充分体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把德才兼备、成绩突出、行业认可的优秀人才遴选出来。
(一)加强政治引领
组织领军人才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最突出位置,引导他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自觉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重要政策、重大部署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人生追求。教育引导领军人才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坚持原则、坚守底线、严守规矩,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追求德艺双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开展爱国奋斗精神教育
有计划地安排领军人才到总局党校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组织举办领军人才专题研修班,扎实开展党史国史和基本国情教育,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文艺观教育。在领军人才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采取专题研讨、座谈交流、岗位实践等多种形式,激发领军人才的报国情怀、奋斗精神、创新创造活力,把个人理想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发展伟业,做新时代的爱国者、奋斗者。
(三)开展增强“四力”教育实践
在领军人才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通过理论学习、主题读书、业务研讨、基层调研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业务能力、锤炼优良作风。分类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组织领军人才进阶式培养研修,每年组织 1 至 3 期领军人才高端研修班,分类编班,重点开展中央精神、行业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开展在线学习。组织领军人才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经济建设最前沿、社会生活最基层开展社会调研、国情考察、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积极参加“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等主题活动,支持领军人才下基层蹲点调研、体验生活,增进人民情怀、提升素质本领。领军人才应积极参加总局组织的赴基层、边疆地区定点扶贫、对口援助等工作,每年参加此类活动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强化实践锻炼
注重岗位成才,鼓励领军人才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重视发挥领军人才专长优势,鼓励支持领军人才参与承担行业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大创作等,吸纳他们参与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鼓励支持领军人才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事业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前瞻性、战略性问题开展攻关研究。鼓励支持领军人才对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相关的基础学科、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及前沿问题进行研究。鼓励支持领军人才对行业核心技术进行研发和运用。鼓励支持领军人才参加重大活动,分批选派领军人才到行业内外单位挂职交流,加强东中西部、中央和地方领军人才跨单位、跨地区、跨层级、跨领域交流锻炼。鼓励支持领军人才广泛参与国际文化交流合作,推荐和资助领军人才参加国家大型对外活动、国际学术会议、学术论坛、艺术节、博览会等活动,鼓励支持领军人才参加重要国际专业组织、担任国际比赛评委等,增强中国声音的话语权。积极支持领军人才开拓国际市场,着力提高国际竞争力。在总局出国(境)培训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名额并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
(五)开展扶持资助
开展领军人才自主选题项目资助工作,由总局统筹利用现有人才专项资金渠道予以支持,资助领军人才开展学习教育、创作研究、成果展示等活动,推动出作品、出成果、出人才。制定出台具体资助标准和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让好的成果得到充分保障。鼓励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创造,对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实践作品给予重点扶持。鼓励支持领军人才组建创新团队,承担重大创作研究和学术科研攻关活动。积极推荐领军人才的优秀成果参加国家级奖项评选。
(六)坚持跟踪培养
按照统筹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领军人才分类提出培养方向,设立具体培养目标,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建立人才档案,落实培养措施,及时研判培养效果。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及时了解领军人才开展创作研究和参与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对他们承担的资助项目进行跟踪了解、考核评估,定期对领军人才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审核、评价、考核,坚持资助和扶持资金拨付与项目成果相联系,定期检验资金使用效果。搭建全国范围的行业领军人才学习交流、宣传展示、成果分享互动平台,提供最新行业发展、人才建设等资讯。领军人才可通过平台加强联系,进行成果分享、经验交流、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积极促进成果的推广和运用,推动行业不断创新发展。组织开展领军人才座谈交流、创作学术研讨等活动,为总局重点工作和改革发展出谋划策。
(七)强化引领作用
重视发挥领军人才的专长和优势,养用结合,加快人才成长。积极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大决策中的专家咨询活动,参与行业领域重大课题、重要工作的研究论证。积极支持领军人才开展智力服务活动,组织他们深入基层、面向专业技能人才开展义务分享、义务授课,宣传普及思想理论研究成果和科学技术创新成果、传播文化艺术专业知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介绍国际先进技术和先进经营管理理念方法等。将有关领军人才纳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干部人才教育培训师资库,为其录制系列培训课件,作为教材供总局业务培训和网络培训使用,培养期内承担授课任务的课件不少于 60 分钟,切实发挥领军人才的传帮带作用。对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领军人才,优先推荐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作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重要团体、行业组织的领导机构人选。
(八)加强联系服务
将领军人才纳入各级广电单位和网络视听机构重点联系专家范围,健全广交深交朋友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走访看望、座谈交流等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创新服务方式,加强政策配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科研经费、学术交流、职业发展等方面对领军人才积极予以支持。建立健全与领军人才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所在单位在使用、服务、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领军人才入选者所在单位设立领军人才津贴,在工作、培训和生活方面对领军人才入选者给予优待。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组织举办领军人才成果研讨会、发布会等,组织出版领军人才文集、领军人才成就汇编等,集中展示领军人才的优秀作品、重要成果。在总局官方网站、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开设领军人才风采专栏,开展典型宣传,制作人物专题片等。在总局的各类重要会议、培训活动上宣传领军人才的奋斗历程、先进事迹、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树立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弘扬敬业精神和道德风尚,努力提高领军人才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建立健全与领军人才谈心谈话制度,注意分析思想状况,加强教育引导。
(九)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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