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放开二胎政策已有两年多,在政策鼓励下,如今生个“小二子”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再过四个月,扬州王女士的第二个孩子也将出生了。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她的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动,受到了单位非同寻常的“关照”,而这份“关照”让她实在难以接受。
王女士今年31岁,此前在仪征海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的人事部门上班,今年4月份她怀上了二胎。为了不影响工作,她特地把产检都安排在周末,从未请过假。
可就在上个月底,公司突然招聘了另一名人事文员,随后,王女士就被老板约谈。老板说,考虑到王女士怀孕,且月份越来越大,上班途中不太方便,公司建议她回去休息,后期如果有需求,再来上班。王女士觉得这就是逼着她“主动辞职”。
这时候辞职,就意味着放弃带薪的产假和五险一金,王女士自然不愿意。这之后,公司又派来一名律师与她协商,给了王女士两个方案:一是让王女士继续上班;二是不用王女士上班,将其的社保交到生产为止,另再缴生育险。
在和家人商量后,王女士决定坚持上班。可9月10日,企业领导单独找她谈话,告知她工作岗位有了变动,文员的工作较为繁琐,所以让她坐在厕所门口,对员工上厕所的情况进行统计,看有没有人偷懒,并熟练掌握员工手册的内容,给员工进行培训。
老板还以安全为由,禁止她进入厂房和办公楼,只能守在这个车棚里。这还不算完,因为通勤距离较远,公司一直向员工免费提供班车和午餐,而突然间这些福利也针对王女士作了“试点”调整。公司的班车将采取收费制,每坐一次10元,来回20元一天,并从人事部试点实行。另外公司的食堂也开始收费,20块钱一顿,如果认为不合算,就自己带饭吃。
除此之外,公司还要求王女士放弃休息,利用每周仅有的一天休息日培训其他员工,算作加班。王女士的劳动合同将于明年一月到期。在她和家人看来,公司这么做就是逼她主动辞职,这种做法太让人心寒,太不道德,且涉及违法。
王女士又该如何维权呢?《劳动法》明确规定:女性职工怀孕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其劳动关系;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延长工作时间,王女士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另外,随意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的行为,也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大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晋ICP备170024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