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农民曾经借过的这些钱可以不还

作者:郭志刚 分类:资讯 时间:2018-08-02 10:23
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南平头坞村 - 村委书记办公室

为了防止高利贷市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市场能够有秩序的发展,近期国家提出以下几项法律法规,上面明确规定欠有几种情况下借的钱是不用还的,国家这也是为了保护广大农村老百姓的权益,和打击不法分子的坏意图。因此从2018年开始,若农民以前借过这3种钱,现在可不用还!


2018年起,农民曾经借过的这些钱可以不还


1:不符合法定利率所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利贷市场也在悄无声息发生变化。虽然已慢慢被人们所接受,但是国家已明确规定了借贷的范围与期限,如果一旦超过国家所规定的法定利率,那么就不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如果双方达成协议,签了合同,如果超出了国家所规定的,那么超出的那部分是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这部分的钱可以不用还了,就算签了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出借人知道借款人借钱是要做不正当活动!


2018年起,农民曾经借过的这些钱可以不还


2:借钱有风险,出借需谨慎

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是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是事故。所以,我们在借钱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小心,明确知道对方借钱的用途和目的,一旦发生违法犯罪活动,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一定要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2018年起,农民曾经借过的这些钱可以不还


3:用威胁手段成为借贷关系

有些人为了巨额利润,不惜触犯法律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有些借款人用一些卑鄙下流的手段逼迫对方借钱,在威逼利诱下形成了借贷关系,然而这种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就算有债,压根就无效,可以不用还。

当前用户暂时关闭评论 或尚未登录,请先 登录注册
暂无留言
版权所有:拓荒族 晋ICP备170024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