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应“在家上学”: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有强制性

作者:郭娜 分类:资讯 时间:2017-09-05 23:41
优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运营编辑部

“一些家长不送孩子上学,在家里或者是送到私塾、国学班等地方去学习,这些机构很难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相关课程,很难保障我们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这对孩子一生的成长是很不利的。”5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北京表示。

资料图:山西一小学举行开学仪式。武俊杰摄

针对近年来兴起的“在家上学”现象,5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吕玉刚进行了回应。

吕玉刚表示,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因为我们国家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的教育。如果家长不送孩子到学校去上学,这是和义务教育法相抵触的,首先亮明这个观点。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具有强制性。”

吕玉刚说,一些家长不送孩子上学,在家里或者是送到私塾、国学班等地方去学习,这些机构很难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相关课程,很难保障我们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这对孩子一生的成长是很不利的。

“家长想让他多学一点国学,接受一点这方面的特殊教育,我认为这和送到学校去上学并不矛盾,因为我们新的课程改革非常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

吕玉刚说,国家统编的义务教育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三科教材到2019年要实现全覆盖,在新的教材当中,进一步充实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篇目。

“如果觉得还不够,业余时间到一些机构去学习一下,应该只能是学校教育的补充,我是这样理解的,它不能替代我们正规的规范的学校教育。”吕玉刚说。

对家长没有送孩子上学,没有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送适龄儿童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怎么办?

吕玉刚表示,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引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专门针对这些情况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首先是要做好劝返工作。发生这些情况了,学校要摸清情况,及时和家长保持联系,在学籍信息系统进行标识,并进行劝返。劝返不回来的,要向当地乡镇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这是我们学校应该做的事情。”

吕玉刚称,第二步要责令改正。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对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送孩子去上学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提出严肃的批评,讲清法律的规定,当然也要做好思想工作。

第三步,依法处置。吕玉刚说,“对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的司法文书,敦促其保障辍学的学生尽快复学;情节严重的或者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当前用户暂时关闭评论 或尚未登录,请先 登录注册
暂无留言
版权所有:拓荒族 晋ICP备170024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