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网友举报“郑州市房管局直属亲属名下有11套经适房”,郑州市房管局昨日回应,经该局多部门联合调查,被微博举报的业主确有11套房产,但这些房产并非经济适用房,且该业主“与我局领导没有任何亲戚关系”。
之前的爆料微博第三次更新,并质疑“既然房管局称这11套不是经适房,能否公布一下该小区及这11套房产的规划、土地、建设、销售及房产备案等相关信息,以证明所说为真”。
有网友由此抛出质疑,“这11套房所在小区是商住小区还是经适小区,她以什么价格购买的?限购令的政策之下,她一个人是如何取得这11套房产的购房资格的?”
另外,中新网的相关报道也注意到,“官方的回应并未完全平息舆论质疑,由于郑州市房管局并未公布业主信息,网友又发出疑问:11套房产是业主自己买的,还是别人送的?”
郑州市房管局昨天18时许发微博称,“因该业主购买的为商品住房和商业服务用房,未经授权,尚不能公布业主姓名和其他信息。如有其他信息热心网友可以继续向有关部门提供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