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计生新规有钱便可超生 会催生怎样的结果让人堪忧

作者:董文秀 分类:资讯 时间:2012-12-2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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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按照深圳的这个计生新规,只要有钱便可超生,感觉是对计划生育政策的一种变相放宽。按照深圳计生新规,深圳市户籍人口社会抚养费以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2011年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505元,夫妻双方为73010元,三倍为219030元。也就是说,明年起在深圳超生一个子女,罚款数额为219030元。

 

  更令人担忧的是,按照深圳的这个计生新规,未婚生子不算超生,生完交钱便可合法化,这会不会造成计划生育的无计划状态,也是个未知数。也不知道超生和未婚生子罚款的数额究竟是怎么得来的。这个罚款数额是否科学,我们暂且不去说它。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对于腰缠万贯的有钱人而言,在现阶段区区20来万,不过是小菜一碟,根本不成问题,只要想生二胎,毫无后顾之忧。但是,对于那些刚刚参加工作,甚至没有工作的小青年而言,对于那些外来务工人员,是否交得起这个钱,实在不好说。万一他们交不起这个钱,政府会拿他们怎么样,能拿他们怎么样?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人口问题始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2006年12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强调,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当前,我国虽然已经进入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但是,由于人口基数太大,人口的低增长率并不能掩盖人口的高增长量。这时候如果我们认识上出现偏差,政策上出现松动,就很有可能造成人口生育水平的反弹,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深圳这时候出台这个计生新规,到底会催生怎样的后果,实在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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