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发生校车事故 校车不得超员的规定被熟视无睹

作者:蔡晋杰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2-2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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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6日,甘肃正宁一幼儿园校车超载,与货车正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儿19人)、43人受伤。2011年12月12日,江苏省徐州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的一辆小学生校车侧翻致15死8伤。去年年底今年年初,其他地方也接连发生校车事故。校车频频被孩子们的鲜血所染红,让人痛心不已。几乎每次事故,人们都会提到校车的质量问题,也都会反省校车的管理制度。


  2012年3月28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于4月10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



    不少地方的校车都以微型客车、面包车、普通公路客车和公交车辆等类型的车辆运营。倘若是正规的客车还好,最恐怖的是“黑校车”。学校和家长有时就会“自发”地租用那些接近报废的私人车辆,而车主则往往以超载的方式来降低人均费用。这样的车辆就被称为“黑校车”。

    而在有的地方,甚至还不是报废车辆这么简单,比如去年在湖南衡阳发生的一起事故,那辆车其实是辆三轮车。在农村,不少报废车、拼装车、微型面包车、两轮摩托车、三轮农用车、拖拉机都给改装成了“校车”。因此,大部分校车事故都和这些“杂牌军”有关,而又大多发生在农村或者城乡结合部。事实上,不要说是专用校车,只要是正规车,只要严格管理,不超载不违规,发生事故的机会也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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