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艺人开餐”愈闹愈大,有指曾志伟为陈奕迅“出手”掌掴黄浩。上周有传黄浩就被掌掴一事销案,以为事件告一段落,但近日又有戏剧性发展。有报道指警方已派四个部门搜集证据,与此同时,警方星期二晚上先后召现场目击证人沈嘉伟和梁汉文,到中区警署助查。之后,曾志伟以涉嫌袭击和恐吓被警方拘捕,现正保释候查。曾志伟这次出手搞到自己一身屎,看来“艺人开餐”事件还有下文。
本月5日,黄浩于金钟万豪酒店出席婚宴时,报称被曾志伟当众掌掴受伤,案件由中区警署接手。直至上周四,黄浩现身该警署,曾有传媒指他当日已正式销案。事实并非如此,据知他在警署录了一份足足有多页纸的详细口供。据了解,由于“掌掴事件”引起轩然大波,警方不得不正式办案,四个部门包括中区重案第一队、港岛反黑第一队、湾仔反黑第二队及刑事情报科,已暗地连手展开大规模调查。
有份参加婚宴,甚至被指是和事老的沈嘉伟,周二(18日)晚上九时半,一个人开车到中区警署,为“掌掴事件”首度录口供,助查接近两小时。到晚上十一时半,沈嘉伟终于离开警署,不过他甚为避忌,对记者提问不发一言。随后警方再召当晚有份出席婚宴的梁汉文到警署提供数据。据了解,与曾志伟私交甚好的梁汉文事发当晚在现场也有份目击,因此警方认为他的口供对此案相当重要。
至于事件主角,曾否认出手打人的曾志伟,案发当日则因酒醉关系而未能录口供。不过沈嘉伟和梁汉文到警署助查后,警方于周二(18日)深夜,终召志伟到中区警署落口供,期间,志伟要求叫律师,警方又要等他同律师商量。最终警方以涉嫌普通袭击和恐吓罪拘捕曾志伟,并获准保释候查。到第二日中午约十一点,志伟才由律师卢敏仪陪同下离开。期间志伟依然嬉皮笑脸,对现场记者轻松地说:“今日去协助调查了。”
代表黄浩的律师指,涉嫌掌掴事件中,一旦定罪,被告随时被警方控告普通袭击、非法禁锢及妨碍司法公正3项罪名。本刊就此案咨询黄国桐律师,他指普通袭击罪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一年,而另外两罪则必定入狱。他说:“普通袭击只要有受害人出面讲出真相,警方的盘问之中会听出情理,刑罚不算太重。非法禁锢有可能牵涉其他罪行,例如强奸、袭击,最高可监禁十年。至于妨碍司法公正属《普通法》罪行,没有最高刑罚,视乎处理案件的法院判刑限制,一般最高刑罚为监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