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新闻媒体通报,该院近日依法对田添胜等12名被告人涉嫌制造毒品案进行一审宣判,12人全部获刑,其中2人被判死缓1人无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0月1日至10月14日,被告人田添胜、田新远、田燕双、田广文、刘子威、陈嘉劲、邹日根、邹东华参与制造毒品氯胺酮两次,共计制造毒品氯胺酮117.5千克,其中现场查获毒品氯胺酮72.5千克;被告人田利宏、刘汉荣、田惠勇参与制造毒品氯胺酮一次,共计制造毒品氯胺酮72.5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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